委托银行代缴社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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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银行能够按时足额扣缴社保费,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每月应定期将应缴纳的社保费足额存入个人社保卡银行账户。那么委托银行代缴社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欢迎大家参考!

委托银行代缴社保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一、参保范围

本市户籍,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均可以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城镇居民(含学生和未成年人)可以申请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缴费标准

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金额 = 年缴费基数×20%(月缴费基数×20%×1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金额 = 年缴费基数×10%(月缴费基数×10%×12)

每个结算年度(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上、下限,以及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于当年6月底前公布。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可以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按一定比例自由选择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险按公布的统一缴费标准缴费。

三、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两种方式:代扣和代缴。参保人员可任选一种。

(1)代扣是由参保人员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签订社保费代扣协议,由银行按约定的要求代为划缴社会保险费;

(2)代缴是参保人员直接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营业网点窗口缴纳社保费。从2015年5月11日起,可在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全市任一营业网点办理。

个体参保人员续缴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市区城镇居民缴纳城镇居民(含学生或未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费,原则上均要求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签订《委托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协议书》或直接在东台农村商业银行任一营业网点窗口进行缴费。

选择银行代扣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以按照5个标准选择缴费,即:当年最低标准(选择我市上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标准的默认为最低标准);我市上年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100%、200%、300%标准。缴费标准确定后,参保人员不需要每年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缴费事宜,直接由银行按照约定的标准扣缴保费。缴费人员需要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时,须提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选择银行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缴费标准默认为最低标准。缴费人员需要按照其他标准缴费时,须提前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四、业务办理

1、携带资料

(1)初次参保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或未成年人户口簿和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农商行的《银联卡》(须为借记卡);一寸彩照一张。

(2)已参保人员: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农商行的《银联卡》(须为借记卡)。

2、业务流程

1、已参保人员凭证件资料到东台农村商业银行全市任一营业网点办理代扣签约或代缴社会保险费。新参保人员须先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于2015年6月30日前首次签订本协议的,其签订日期所对应结算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于本结算年度结束前(一般为6月30日)进行代扣代缴,从2015年7月1日起的结算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按参保人员确认的扣缴年月进行代扣代缴,如约定扣缴年月未扣到款,则从次月起继续进行扣款操作,直至本结算年度结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于2015年6月30日前首次签订本协议的,其签订日期对应次结算年度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15年6月30日前进行代扣代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于2015年12月31日前首次签订本协议的,其签订日期对应次结算年度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于201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进行代扣代缴。结算年度结束仍未扣缴成功的,可由参保人员到市社保处、医保中心办理续保手续后到指定银行窗口缴费,在此期间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记载及待遇按有关规定处理,对逾期缴费的人员,影响相关待遇,责任自负。

3、银行将于代扣前发送缴费通知短信。

4、银行按照协议规定实行社保费代扣。

5、银行发送短信通知缴费人员代扣是否成功。

五、协议终止条件

参保人出现下述情况,代扣代缴协议自行终止:

1、在企业就业;

2、转出本统筹地区;

3、距本人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

4、死亡;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六、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等个体人员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从申报当月起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在到达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达15年以上的,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到达国家和省规定退休年龄时,男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女性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20年的(其中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3、参保人遇姓名、身份证号、银行账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参保关系(含转入单位、退休、转市外、学生和未成年人转居民等)发生变化或需要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标准时,须提前携带《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大厅办理变更手续。

4、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社保扣款记录或银行打印东台市社会保险费专用缴款单均可作为缴费凭据。缴费人员还可以在成功扣款次月10日后在东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查询扣缴信息。

5、原已签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协议的参保人员,扣缴时间和标准仍按原协议履行。如需变更的,请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