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家庭人员重大疾病提取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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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东莞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家庭人员重大疾病提取办理流程,希望大家喜欢!

东莞公积金职工本人或家庭人员重大疾病提取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现场申请,提交材料

2、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

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②对于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③对于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书面审查,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

①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准予通过,发送短信告知申请人;

②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通过,告知申请人并在退回材料。

办理条件

当事人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患重大疾病可申请提取。

重大疾病范围参见市社保局编印的《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特定门诊病种目录》。

注意:

1、代办要求:已办理提取账户绑定或资金转入已激活的东莞社保卡储蓄账户的申请人可委托他人代办此类业务,代办人出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委托行为必须经中国内地公证部门公证,办理时需出示《委托公证书》原件。否则,需申请人本人到场办理。

2、提取额度:此项业务申请人每次最大可提取金额不可超过实际支付的治疗费用(需扣除社保或其他机构报销的费用)。

3、业务受理时限:首次申请应在出院结算后一年内,仍在治疗的再次办理提取的时间间隔不少于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