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定额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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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济南公积金定额提取额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济南公积金定额提取额度

提取额度:

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提取材料

1、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本(已离异但户口本婚姻状况仍为已婚的,提供离婚证)并现场签订《个人婚姻状况声明》;

2、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或户口本、配偶身份证。

3、单身职工或夫妻两人中有公积金缴存地在济阳、商河、平阴、章丘的,单身职工、夫妻两人均需提供由该缴存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

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以下简称自有住房);

(二)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

(四)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五)支付物业费的;

(六)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八)出国(境)定居的;

(九)正式退休的;

(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确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