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因低保子女读书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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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提取可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珠海因低保子女读书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珠海因低保子女读书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材料:

(1)个人住房公积金使用申请表;

(2)身份证;

(3)申请人名下银行借记卡(借记卡开户行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

(4)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当年录取通知书、学费缴纳通知。

注:如本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的,可委托配偶、直系亲属代办,需提交关系证明原件。

二、提取流程

1、准备材料。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本人准备好相应的.办理材料,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或各管理所内办理。

2、提交材料。申请人在服务窗口提交办理资料,工作人员对上交材料进行审核。

3、审批放款。工作人员按使用规定审核资料,资料齐全的当场开局准许提取公积金批复。职工本人可凭批复到银行提取公积金款项。

三、提取额度

(一)部分提取

1、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最多可一次性提取申请时公积金余额90%。

2、购房、自建、翻建、大修、提取、偿还购房贷款的、同一套住房提取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

3、租赁住房的,夫妻双方支取总额每年不得超过18000。

4、低保家庭子女读书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缴纳学费。

5、患重大疾病的,支取总额不得超过治疗费用。

(二)全额提取

在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可注销账户,本息一次性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