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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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办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市公积金怎么办理

陕西省直公积金转出办理条件

职工因工作变动、单位解散等原因,需将在省中心的'公积金账户转移至新账户所在地公积金中心,且转入地公积金中心未接入住建部异地转移接续系统的。

办理材料

1、职工本人办理: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

(3)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2、转出单位办理:

(1)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外部转出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转移人数为5人及以上的,需填报批量导入模板;

(3)转入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函》。

异地公积金转入西安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职工在西安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半年且状态正常,个人账户有6次汇缴记录且欠缴月度不超过3个月,可申请将原工作地(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账户。

要件资料:

1.职工本人办理: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2.单位集体代办:《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