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疫情期间企业公积金缓缴条件

进修社 人气:4.96K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常州疫情期间企业公积金缓缴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常州疫情期间企业公积金缓缴条件

常州疫情期间企业公积金缓缴条件

受疫情影响期间是指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而且企业的住房公积金要已经缴存到2019年12月份以后才能申请。

办理流程

企业书面申请,前往公积金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降低缴存比例需要携带的申请材料包括:

1、《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比例调整、降比(缓缴)申请表》;困难企业申请认定(加盖镇(街道、开发区)企业管理服务部门的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与企业住房公积金汇缴年月相对应月份的职工养老保险汇总表;

4、工会或职代会意见。

企业受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缴存有些困难,有什么好办法?

企业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可以有三种选择积极应对疫情影响:调整缴存比例、降低缴存比例、暂缓缴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