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积金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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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扬州公积金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扬州公积金办理流程

扬州公积金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中心服务大厅领取缴存登记表(或从“扬州住房公积金网”下载表格)、《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单位经办人将填妥、盖章的缴存登记表、职工开户清册表及相关申报材料交中心服务大厅。

(3)中心服务大厅柜员对单位经办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业务操作系统开户模块中进行信息处理。

(4)中心服务大厅复核员对柜员转交的材料和处理的信息进行复核确认,并在缴存登记表上加盖业务专用章。

(5)中心柜员将缴存登记表、职工开户清册一份及相关申报材料的复印件留存归档,其余返还单位经办人并告之到具体相关委托业务银行窗口办理下一步职工账户开户手续。

拓展:

一、办理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首付款证明;

5、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二、办理条件

1、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