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三月三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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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壮族三月三办成民族和地方特色的群众性节日,社区策划开展三月三活动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社区三月三活动方案

  社区三月三活动方案【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三月三”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电〔20xx〕37号)精神,为做好我市“三月三”节日前后的社会氛围营造、文化活动及民族团结等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全区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以“三月三”为契机,围绕民族团结进步、民族文化、民族旅游等内容,大力开展宣传、文化、民族团结等系列活动,让各族群众深刻理解“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内涵,不断巩固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升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深入推动我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为北海市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活动主题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庆“三月三”,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进一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三、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牵头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一是深入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民族政策水平,加强各族群众对三月三活动的了解。二是进一步加强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深入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密切与少数民族群众的联系。三是大力宣传我市和少数民族聚居村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宣传在帮助少数民族脱贫济困中取得的新变化和新成绩,增强各族群众干事创业的自信心。四是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的宣传教育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弘扬民族团结主旋律,传递民族团结正能量。

(二)开展“三月三”文化活动(由市文新广局牵头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为展现独特的民族文化和“三月三”民俗节日魅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吸引各族群众参与到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各族群众的交往交流交融,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资源,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多彩的系列宣传文化活动。通过开展非遗文化演出、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民族歌舞表演和广场联欢等活动,全力营造浓郁的“三月三”节日氛围,集中展示我市各民族丰富的文化和民俗资源,展现各族群众良好的精神风貌。

(三)开展“民族文化旅游节”活动(由市旅发委牵头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为拓展我市“三月三”旅游市场,激发各族群众出游热情,吸引更多游客“三月三”期间走进北海,要组织发动各旅游景区、旅游企业积极整合资源、精心组织,围绕“两个共同”主题,举办以“三月三”民族文化旅游节为主题的各种旅游优惠活动,活跃节日旅游市场。在“三月三”期间,各有关部门通过媒体、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布旅游活动信息,营造良好的节日旅游氛围。

(四)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协调,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单位配合)。

各有关单位要开辟更多的宣传阵地和传播渠道,突出主题、精心策划、创新载体,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对“三月三”活动进行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提高社会关注度,扩大各族群众的参与度,让各族群众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分享节日欢乐和文化盛宴,形成“三月三”活动百花齐放的新格局。

四、活动的主要形式

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把“三月三”活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与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结合起来,通过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宣传画和宣传标语以及利用公益电子屏幕播放标语、文化演出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开展广泛的宣传活动,为“三月三”活动营造良好氛围,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展文化演出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等活动,集中展示少数民族丰富的文化和民俗风情资源,让全市各族群众认识并参与到壮族三月三活动中。

(二)开展以探讨民族文化、民族节庆等为内容的座谈会,举办民族人士座谈会;组织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贫困少数民族群众。

(三)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校园。利用班会、升旗仪式、文艺表演、墙报板报和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比赛等方式,开展“三月三”活动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

(四)播放一组宣传资料。利用机关单位和广场的LED屏幕滚动播放“三月三”基础知识、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积极营造民族团结的浓厚氛围。

(五)编发一批宣传短信。积极与通信服务运营商合作,编辑民族团结、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短信面向我市群众发送,扩大三月三活动的影响力。

(六)编印一期宣传板报。编印出版一期专栏或墙(板)报,大力宣传“三月三”活动和民族政策,大力宣传“三月三”的历史文化,引导广大群众了解“三月三”的基础知识。

(七)印制一批民族政策知识宣传单。集中印制一批反映“三月三”基本知识、民族政策的宣传单,在活动期间向广大干部、群众发放。

(八)悬挂一批标语横幅。在各主要路口、单位门口以及集中开展活动的场所悬挂张贴横幅标语,扩大“三月三”活动的影响力。

五、工作安排

20xx年4月7日至4月30日,集中开展“三月三”宣传活动,历时24天。

(一)4月7日起,集中开展现场会、板报展示、现场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发送宣传短信等活动,营造浓厚的“三月三”节日氛围。

(二)4月13日起,集中开展“三月三”文体活动进广场、进社区、进学校、进乡村活动。

(三)4月18日起,集中开展市旅游活动“三月三”惠民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三月三”活动的顺利开展。各单位根据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精心组织,多渠道、多载体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全市各族群众过上一个欢庆祥和的“三月三”节日。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有关单位要密切联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形成合力,找准切入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让各族群众参与其中,增强“三月三”宣传活动的号召力,不断扩大“三月三”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须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做好相关应急机制和预案,确保“三月三”活动地顺利开展。

(四)及时宣传,做好总结。“三月三”活动期间,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对我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请各有关单位于2015年4月底前将开展活动情况(社会效果、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方面)报送市民宗局以便汇总上报。

  社区三月三活动方案【二】

一、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展示八桂风采”。

二、活动时间

4月1日至30日。

三、重点活动内容安排

(一)组织“壮族三月三”宣传活动。

组织市主要媒体,积极配合我市“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报道,及时转发自治区主要媒体“三月三”活动的重要报道,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在广西电视台新闻频道“三月三”新闻报道中,重点体现梧州骑楼城“三月三”文化节、蒙山县长坪瑶族乡“水韵瑶寨,魅力长坪”、蒙山文化旅游节、苍梧县石桥“三月三”炮节等民俗旅游活动,展现梧州各民族融合团结的主题。组织市主要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壮族三月三”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推广民族语影视剧。

牵头协调单位:市委宣传部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二)开展“壮族三月三”进校园活动。

组织、鼓励、引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以“壮族三月三”为契机,结合我市和学校实际,开展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开展民族文化资源大搜索活动,组织学生收集相关壮族文化资源,利用知识展览、板报、校园广播等形式,在班级和校园中分享、展示,结合新学年校园环境创设和文化建设,营造校园民族文化氛围,突出壮族特色,让学生了解和感受家乡的民族文化。结合“两江之声”中小学合唱比赛,开展壮乡童谣进校园活动,挖掘、整理和学习壮乡童谣,通过班会、课程开发和文体活动等形式引导学生进行童谣传唱和创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特色,制定具体方案,以丰富多样的形式集中开展为期一周的民族文化教育活动,将优秀的、积极向上的民间艺术内容融入学校教育。同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活动成效,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牵头协调部门:市教育局

配合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组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由市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我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制作专栏板报、开展媒体宣传活动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开展走访慰问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知名人士、知识分子活动。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宣传月实施方案,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方位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展示我市新风貌、人文文化以及地方民俗特色。市直各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开展民族政策、民族区域制度宣传活动,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牵头协调单位:市民宗委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

(四)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文化活动。

从4月1日起,电台在新闻播报、交通之声两个频率,电视台在新闻综合频道、公共频道和教育生活三个频道,分别开设专栏,集中宣传“三月三”民族文化,重点宣传各级各部门举办“壮族三月三”的各项活动,同时电台、电视台分别通过微博、微信及时发布“三月三”宣传活动的最新动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民俗文化和节庆活动,举办反映我市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览、展示、展演和我市民族文化艺术精品演出等活动。

牵头协调单位:市文新广电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各级各部门

(五)开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梧州”活动。

积极组织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加大对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消费热点、惠民活动、文明旅游等宣传报道,弘扬诚信经营和文明旅游之风。各县(市、区)旅游局要主动为媒体提供相关线索和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动态发布“三月三”假日期间旅游交通、住宿、气象、卫生、价格等信息,引导游客理性出行。各县(市、区)旅游局围绕“赏民俗、爱旅游、畅游梧州”主题,精心组织、积极策划一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特色鲜明,参与性强的民俗活动,活跃“三月三”假日旅游市场。引导旅行社和相关旅游企业针对游客关注点策划推出“三月三”民族文化特色精品旅游线路和旅游促销活动。继续开展惠民服务,结合本次民族文化旅游节活动,吸引广大游客积极参与城市休闲、乡村旅游、文化体验和休闲度假旅游,积极引导自驾游、探秘游、自助游等个性化旅游,倡导健康有益的'假日休闲生活。各县(市、区)旅游局要做好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和旅游服务质量监督工作。深入本辖区各旅游景区景点、旅游企业一线,检查各项旅游设施,督促各旅游企业提高本单位旅游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及时处理游客的投诉、建议。

牵头协调单位:市旅游发展委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六)积极开展“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

以“壮族三月三”活动为契机,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积极举办符合我市民族特色的传统体育活动,创新举办形式,注重传承与发展,力争使“壮族三月三”活动有声势、有影响、有实效。各县(市、区)要加强组织和领导,做好“壮族三月三”民族传统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整合本地体育组织、体育场地、 体育人才,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发挥民间组织开展当地民族传统体育活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邀请相邻省市县组队参加当地赛事或展演,扩大活动效果,提高影响力。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开展花炮、板鞋、陀螺、珍珠球、毽球、龙舟、舞龙、舞狮、抛绣球等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比赛或展演活动;在保护传承基础上,注重活动实效,进一步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广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精心设计、策划,丰富我市“壮族三月三”活动形式和内容,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宣传和推介我市少数民族体育。

牵头协调部门: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筹协调。按照政府主导、社会主办、群众主体、文化主流的原则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做好统筹安排,根据当地特点和各族群众需要,进一步细化活动安排,积极举办各项活动,鼓励当地群众踊跃参与,尽早启动各项筹备工作。

(二)落实责任,周密安排。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紧扣活动内容,精心谋划、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不断创新,努力做好2017年“三月三”各项工作,力争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质量、办出效果,努力打造“壮族三月三”活动品牌。

(三)做好防范,确保安全。各牵头协调部门和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对规模大、参加人员多的大型群众性活动,要根据国务院《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认真细致做好安全管理和保障工作。对可能产生问题的环节进行排查,做好应急机制和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确保2017年“壮族三月三”活动在安全有序、欢乐祥和的气氛中进行,营造欢乐祥和、团结和谐的节日气氛。

(四)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确保节日风清气正。各地各部门要主动适应从严治党新常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市政府实施办法,守纪律、讲规矩,始终保持防范和惩治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防止出现违反规定、违反纪律的现象。

五、有关事项

活动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从活动安排、新闻报道、社会效果、取得的成绩、积累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建议等方面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4月25日前报送市民宗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