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春节即将到来,各单位要做好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发放、相关福利和补贴的相关事宜安排,以下是春节加班费发放通知,欢迎阅览!
春节加班费发放通知
各位同事,
大家好!
20xx年春节即将到来,根据总部相关要求,现对春节期间的加班工资发放、相关福利和补贴明确如下:
一、春节假期安排:
根据公司关于20xx年“元旦节、春节”放假的通知,1月25日(星期三)、1月27日(星期五)、2月2日(星期四)、2月3日(星期五)分别为1月15日(星期日)、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2月5日(星期日)的调休;1月15日、1月22日、2月4日、2月5日正常上班,请大家做好工作安排。
二、春节期间加班人员相关补贴安排:
1、【加班工资发放标准】
1.1法定假日(1月28日~1月30日,即初一、初二、初三)期间发放标准:
一线、二线员工:加班工资基数÷21.75×3×加班天数;
三线员工:节后进行调休;
公休日(1月25日、1月27日、1月31日~2月3日)期间加班,按照休息日加班进行调休。
“特别年假”(1月26日)
“特别年假”属于公司额外提供的特殊假期,是公司为让广大员工有更多的.时间与家人、朋友团聚而给予的延长假期,为强制休假。
“特别年假”仅当年春节期间有效,与弹性休假不冲突,与法定春节假期合并休假,不可提前也不可推迟,如的确因工作原因无法休假的,可安排节后补休,补休须在当年公历年度内休完,过期作废。
2、【春节期间(指除夕至初六,下同)特殊津贴发放标准】
考虑到除夕夜、春节假期期间当班员工就餐困难、以及可能出现低温天气,公司对此期间当班员工额外发放特殊津贴,标准如下:
2.1 除夕夜当班人员,可按100元/人的标准发放节日特殊津贴(仅限在分点部夜值人员)。
2.2 除夕至初六期间当班人员,特殊津贴的发放方式及标准如下:
结合付薪理念,鼓励多劳多得,17年一线计提岗位的特殊津贴将结合“春节服务费”的产品计提进行发放,具体标准后续由总部相关责任部门邮件通知;
一线非计提和其他岗位按30元/人/天的标准给予特殊津贴。
3、【春节期间(指除夕至初六)打卡要求】
当天必须有排班、有打卡记录(上下班均需打卡),两者缺一不可,后续将根据排班、打卡信息核算员工加班工资及相关补贴;
当天有(无)排班、无打卡记录,视为员工当天未出勤,无加班工资及相关补贴;
当天无排班、但有打卡记录,视为分部未安排员工值班,无加班工资及相关补贴;
伙伴人员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已测算至收派附加服务费中,建议雇主按自有员工的发放标准予以发放;
以上内容如有不明,请联系人力资源部王莹,联系电话0531-81903933,谢谢!
xxx区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日
春节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12月1日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xx年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因为有的公司到了过年特别忙,需要员工加班,那么怎样计算加班费?除夕和初一到初三的加班费一样吗?
法定节假日:1月28日(初一)、1月29日(初二)和1月30日(初三)这3天为法定假期。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公司不得安排调休。
休息日:1月27日(除夕)、1月31日(初四)、2月1(初五)2月2日(初六)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公司优先安排员工调休,不能调休的支付双倍工资。
加班费的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 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 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