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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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下面就为大家收集了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

  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1】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和《广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21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粤食安办综〔2017〕33号)的有关要求,定于2017年6月19日至7月2日举行2017年肇庆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切实做好宣传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肇庆市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共同参与”。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与共治共享理念,积极宣传各地、各部门保障食品安全、打击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等重点工作措施、成效,树立政府及监管部门良好形象。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把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落实食品安全监管管理责任。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大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力度。

(三)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开展文明餐桌宣传,大力宣传和引导人们文明用餐、节俭用餐、科学用餐、健康用餐;大力倡导餐饮企业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助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市食安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共同制定《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主要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1),并按照方案要求组织开展活动。

(二)县级层面。各县(市、区)、肇庆高新区食安办联合同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各地举行宣传周活动,并参照市级层面活动方案中“系列主题日”的形式,结合本地区实际和特色,组织开展宣传周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在宣传周期间广泛开展面向广大消费者、食品从业者和媒体记者的诚信从业、法制宣传、文明餐桌、食品安全知识普及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各级食安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力量共同推进工作。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同步部署公安、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事故发生。

(二)增强宣传实效。要统一使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突出宣传周主题。通过召开宣传周启动仪式等形式,提前预热宣传氛围。要注重宣传形式创新,紧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

(三)加强舆情监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周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及时发现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舆情研判,稳妥审慎发布信息,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四)严守八项规定。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五)做好经验总结。请各地食安办及承担系列主题活动的15个部门、单位于2017年7月5日前报送宣传周活动工作总结(含附件2)。电子版请一并发送到市食安办邮箱。

 

  2017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活动方案【2】

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9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食安办〔2017〕10号)的有关要求,定于6月30日—7月13日开展上海市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2017年是本市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实施《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着力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一年。要始终坚持“四个最严”,以《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为法治保障,以《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为引领,全面实施《上海市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行动方案》,以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作为我们工作的重点,以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美好愿望作为我们努力的方向,着力解决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方面,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在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市场自律机制的同时,注重发挥政府监管、提升市场效率的作用,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另一方面,要运用创新社会管理和统筹综合治理的基本思路,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构建各方参与、严密有序的食品安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食品安全步入共治与共享的发展轨道。

二、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中央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四有两责”,不断强化法治观念,推进信息公开,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强化监管执法责任,深化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

(三)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工作,引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及从业人员普法、学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遵法守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突出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经济效益相联系的价值传导机制,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突出社会共治,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普及,引导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增强社会监督意识,提高科学素养和维权能力,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市级层面。由市食药安办牵头,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筹备2017年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的通知》(食安办〔2017〕2号)要求,做好参展筹备工作和本市预展工作。并会同16个部门、单位共同制定《2017年上海市市级层面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见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制定本单位详细的主题日活动方案,并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区级层面。各区食药安委及食药安办要根据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和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制定区级层面的具体活动方案。要协调同级有关部门,与市级条线部门上下联动,结合本辖区实际和特色,充分发挥基层作用,组织开展宣传周各项活动。

(三)社会层面。各有关单位要动员和指导各类社会团体、市场主体、行业协(学)会,面向广大消费者、从业者和媒体记者,围绕“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全面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深入开展法治、诚信和科普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要鼓励和支持食品行业协会、大中型食品企业开展面向内部职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诚信从业、知识普及等教育实践活动。

(四)学校层面。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团委,组织开展针对青少年群体特点的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食品安全共治意识与科学观念。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区、各街镇食药安办要结合本系统、本地区实际,整合资源,集成优势,加强对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要加强对宣传周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排查消除隐患,落实应急预案,严防发生安全事故;要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

(二)注重活动实效。宣传周期间,各部门、各区要使用统一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标志;要重点围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以及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街镇、社区、企业、学校、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基层单位和人群密集区域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咨询活动;要善用科技手段,积极融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优势,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思路手法、丰富宣传形式,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营造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宣传周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规范信息发布,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

(三)紧密结合实际。各部门、各区要将此次宣传周活动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宣贯相结合,与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示范市和出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创建相结合,与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市民食品安全知晓率和满意度。

(四)严肃会风会纪。各部门、各区要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宣传周期间的各项活动要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等形式主义。

(五)及时总结成效。各部门、各区要围绕宣传周的主题,按照宣传重点,结合本系统、本地区的实际,及时制定宣传周活动方案,请各区食药安办梳理本区宣传周活动排片表,于6月16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市食药安办,市食药安办将梳理各部门、各区宣传周活动安排,并统一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各区要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于7月12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活动总结至市食药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