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要停止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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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籍是指党员资格。一个申请入党的同志,当他履行了入党手续,从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就取得了党员资格,就有了党籍。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什么情况下要停止党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什么情况下要停止党籍

什么情况下要停止党籍

停止党籍仅适用于出国(境)定居的党员。除本人要求退党外,在其出国(境)后,即停止党籍。

内容:

(1)停止党籍,即不再具备党员资格,也不作为党员人数统计;而保留党籍,仍作为党员资格,仍作为党员人数统计;

(2)停止党籍后,党组织即不再与其发生党的组织关系,不再收其党费;而保留党籍的党员应以适当的方式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汇报在境外的情况,并要交纳党费;

(3)停止党籍后,除有特殊理由外,一般不能恢复党籍和组织生活;而保留党籍,由于仍具备党员资格,如无其他问题,仍可恢复组织生活。

党员被劝退出党、除名、自行脱党、不予登记、开除党籍的,就失去了党籍。

1、劝其退党。党章规定:"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其进行教育,要求其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其退党。劝党员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定将其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劝党员退党时,应当通知被劝退出党的党员参加会议,并允许他提出意见和进行申辩。

2、除名。除名,就是取消党员资格和党籍。它是党内组织处理的一种方式,但不是纪律处分。党章规定,对有下列情况的党员,应予除名:对要求退党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对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的党员,应作为自行脱党处理。

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支部大会在决定对党员除名时,应当允许其进行申辩。

3、自行脱党。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这就是说,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具有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应视为自行脱党。在处理党员自行脱党问题时,党组织要正确掌握是否"没有正当理由"和是否"连续6个月"这两个条件。

党组织在发现党员有上述情况时,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帮助其改正错误,而不要等到6个月以后才去过问或处理。如果本人不接受教育而仍坚持不改,则一到6个月就处理。

4、要求退党。党章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要求退党,应当经支部大会讨论后宣布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党员退党的原因很多,要分清情况作出具体处理。对由于理想信念动摇,对党失去信心,或个人主义膨胀,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的人,应当宣布除名。

对由于工作和生活中遇到困难而一时想不通,或本人年迈多病怕拖累党组织而提出退党的人,要进行具体分析和帮助教育,在提高他们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继续留在党内发挥作用。对于有严重的政治、经济和其他问题而想通过退党逃避开除党籍处分的人,要坚决开除党籍,不能让其一退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