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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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孝通老先生《乡土中国》本书通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对比,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对比,中西方的对比集中在团体格局、道德秩序、人际关系等方面,而和现代社会的对比则体现在方方面面,以此来考察社会变迁和社会继承。下面是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通用9篇)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1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是一本重要的社会学著作,是社会学研究的一本奠基性作品,对社会学研究者具有启发性意义。

我认为作者主要就五个方面通过与城市的比较分析中,对中国的乡土社会进行了解析。这五个方面分别是文化、道德、社会结构、法律与权力。我将就着这五个方面谈谈为对此书的理解。

一、文化方面

作者认为文字下乡是非常必要的,但若是因为乡下人不识字就认为其是“愚”的,实在难以让人心悦诚服。作者说到“‘愚’如果是智力的不足或缺陷,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的。”(P10)因此,将城里人和乡下人做“愚”与“不愚”的对比是非常不恰当的。他认为文字在乡村之所受到排斥是由于空间和时间两方面的因素,空间上指的是乡村处在“面对面社群”当中,因而文字的使用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时间上指的是对对于乡村这种“生于斯,死于斯”的形态结构,口口相传足以传递世代的经验。因而只有当中国的乡土性的基层发生了改变,文字才能真正地“下乡”。

二、道德方面

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要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了。”作者还说“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因而,乡土中国若想做到如西方团体群体一般,具有“兼善”的道德理念是非常困难的。但这并不是说在西方就绝对不存在差序格局,只是不那么重要罢了。

三、社会结构方面

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基本的社群关系就是家庭。当然这种所指的家庭与西方的家庭完全是不同意义的。乡土社会的家庭也可以称为“小家族”,它并不是单纯的指由亲子所构成的生育群体,而是扩大范围的社群,在结构上是一个氏族。这种家族包括生育功能,但不限于生育功能,它包括了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在内。而西方的家庭结构,往往仅限于夫妻关系,这个社群能经营的事务主要就是生儿育女,而其他功能多在其他团体中实现。

乡土社会是个男女有别的社会,也是个安稳的社会。男女之间的关系有一种安排,使他们之间不发生激动性的感情,他们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以此来保证社会的稳定形态。

乡土社会还是一个血缘社会。血缘关系维持着社会结构的稳定。在乡土社会中,人口是不需要流动的,因而血缘和地缘是一种合一的状态。乡土社会从本质上讲是一种熟人社会,在这种社会中是无法产生商业的。当血缘和地缘出现分离,社会性质由血缘结合转变为地缘结合时,社会性质也将发生转变。

四、法律方面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而现代社会是“法治”的社会。法治也就是说依照法律行事,而“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合于礼就是说这些行为是做得对的,对视合式的意思。”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利来推行的,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利机构来维持,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而所谓传统就是社会所积累的经验。“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他只要‘学而时习之’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了。”

对于纠纷,现代社会会运用诉讼和法律来解决,而乡土社会由于礼治的影响,偏向于用教化的方式来解决,因为司法在乡间往往起不到很好的作用,而且司法的运用往往会破坏原有的礼治秩序。

五、权力方面

权力的性质大概上分为三类:一是从社会冲突中所发生的横暴权力,二是从社会合作中所发证的同意权力,三是从社会继替中所发生的长老权力。就乡土社会而言,在它的权力结构中既有不民主的横暴权力,又有着民主的同意权力,但除此之外还有教化权力,因而用民主和不民主来区分乡土社会的权利结构不合适,作者称之为“长老权力”。在乡土社会中,横暴权力还是同意权利的影响都是相当微弱的,只有长老权力发挥主要的作用。教化性的权力在亲子中表现最为明显,但又不局限于此。在乡土社会的中国,长幼之序成为教化权力的一个重要衡量尺度。但这种长老权力的施展的前提在于文化的稳定性,如果这种稳定性发生改变,那么这种长老权力就会发生变化,相应的社会的乡土性也会改变。

作者还提到了第四种权力,即发生在激烈的社会变迁过程中的权利。由于在社会结构本身变动中会产生“时势权力”,会有“文化英雄”的存在,这种人可以支配跟从他的群众,因而发生了一种权利,但它是时势所造的。这种权力在社会结构相对稳定的乡土社会是不存在的。只有当社会变迁的速度超出世代交替的速率时,名与实之间的距离才会增加,直至分离。

最后作者还从欲望和需要的方面进行的阐释。从欲望到需要时社会变迁中一个很重要的里程碑。在乡土社会中很多行为看似是为了达到某种欲望和目的的,但客观来说,我们可以看到这些行为却在满足主观上并没有自觉的需要,而且行为和所说的谜底之间毫无实在的联系。比如巫术这种行为就非常典型。乡土社会中的欲望往往是合于人类生存条件的。只有当社会发生变动,原来的文化不能满足需要时,人类就会追求行为和目的之间的关系了。当人们学会运用理性去自觉的运用手段和目的的关系去计划自己的行为时,而不是根据经验去进行选择是,乡土社会就会逐渐远去。

《乡土中国》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向我们展示了中国的乡土性,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些启发:首先,向我们揭示了中国的乡土社会是什么样的社会,我们可以通过此书了解,并再次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其次,为我们进行相关研究提供的经典的范本;最后,启发了我们年轻人在进行社会研究时,要学习费孝通老师这种敢于开拓新领域的勇气。

《乡土中国》这本书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但在日新月异的今天,我们必须对其有所发展。应该看到的是这本书出版于1947年,这是对当时中国乡土社会的一些认知,放在当下的中国乡村研究中稍有不妥。比如作者认为乡土社会的社会变迁是非常缓慢的,在当今的中国,社会环境相当复杂,一些乡村的变化是非常快速的。再比如当时的中国乡土社会法治的推行是很困难的,但在今天,法治的普及范围是非常广泛的,礼治这种形式早以不能满足需要。但是,尽管中国的乡村社会一直在发生变化,但却不能说完全远离了作者所说的这种乡土性,我们必须从普遍性和特殊性两个方面进行更深刻的考察。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2

费孝通以论而再论的两章篇幅阐释“文字下乡”对于乡下人之无用。若只闲闲地读,可能也就一带而过了。但是,我想从中抽出些什么,颠来倒去翻了又翻以后,却感觉费大学者把一些易懂的观点绕来绕去的解释一通后,反要让我挠头了。

我姑且先以大白话来解释他的观点:乡下人不使用文字不是因为愚,是因为生活中不需要。从空间上看,大家成天面对面的,有什么需要交流,用语言更直接,以说话的方式就行,更熟悉的,甚至不用说,只用手势或眼神就行。不必求助于文字。从时间上看,人们用文字记录下东西,是为了后人从中得到经验。而乡土社会,语言足可以传递经验。当一个人遇到问题,总会从年长的人那里问到解释问题的经验。哪里还用着上文字?文化传承可以在亲子、邻里之间传授无缺。所以,无论在时间和空间的格局上,乡土社会中的人们,并不是愚到字都不认得,而是没有用字来帮助他们生活的需要。或可说,因为中国基层社会乡土性的存在,文字这种居高的庙堂之物没有扎根的土壤。

以费孝通的观点,乡土社会中,“文盲”可以很好地世代顺畅地生活。提倡文字下乡要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只有中国社会的基层乡土性发生了变化,文字才能下乡。

之 一

许多乡村工作的朋友说乡下人“愚”,是凭什么?如果说乡下人到了城里不知如何应付汽车,东避西让慌里慌张是“愚”,那城里人分不清包谷和麦子,一听狗吠脸变色又作何解呢?只能说,这些是知识问题而非智力问题。

又说,乡下人愚是因为他们不识字,如果说不识字就是愚,这也难让人心服。“愚”如果是指智力的不足或缺陷,那么识字不识字并非愚不愚的标准。智力是学习的能力。如果一个人没有机会学习,那么不论他有没有学习的能力,还是学不到什么。我们不能因为乡下人不识字,而武断地下结论,乡下人识字的能力差。

费孝通举了个例子:教授的孩子在乡间小学学习,课程上样样比乡下孩子学得快,成绩好,教员总夸奖这些孩子聪明、智力高。可是,放学回来在田野里捉蚱蜢,这些“聪明”的孩子扑来扑去,屡扑屡失,而乡下的孩子却反应灵敏,一扑一得。此间诸多缘由,最根本的是环境。乡下孩子不像教授们的孩子到处看见书籍,到处接触到字,没有日常混熟的易于识字的环境。教授的孩子日常不在田野里跑,要分别草和虫,须费一番眼力,也不容易。这样一比较,自然不能说乡下人在智力上比不上城里人。

乡下人智力不差,却多文盲,为什么?

其一,乡土社会无空间上的约束。

文字发生之初是“结绳记事”,需要结绳来记事是因为在空间和时间中人和人的接触发生了阻碍,因为不能当面讲话,才需要找一些东西来代话。比如,广西瑶山,部落有急,以送铜钱的记号向其他部落求援。这也是“文字“,一种双方约好代表一种意义的记号。

而乡土社会,一个典型特点就是这种社会的人是在熟人里长大的,是面对面的社群。在熟人社群里,甚至不必见面而知道对方是谁,门里人可以通过足声、声气、甚至气味来判断门外来人。如此熟悉,如此近距离,何用文字?

其二,文字的表达有局限,不完全。

文字所能传的情、达的意是不完全的。像老早以前的青年们谈恋爱,受着直接社交的限制,流行写情书,而很多悲剧就是因情书的误会而发生的。这不完全是“间接接触”惹的祸。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们表达情感通常是和当时的外部环境相配的,这些情意异了环境有可能“走样”。这时,运用文字就要讲究文法、讲究艺术了。

而说话却便宜得多,不需要注意文法,是因为我们有着很多辅助表情来补充传达情意。(这让我想到,网络上交流,一句话的后面配个表情,语言生动许多)面对面的语言交往如此直接,为什么舍此比较完善的交流方式而采用文字呢?这样说来,在乡土社会里不用文字绝不能说是“愚”的表现了。

在乡土社会中,不但文字是多余的,连语言都不是传达情意的唯一象征体系。表情、动作,在面对面的情境中,有时比声音更容易表达情感。语言是个社会定下的筛子,如果我们有一种情意和这筛子的格子不同也就漏不过去。这个筛子虽则有助于人和人间的了解,但同时却也使人和人间的情意公式化。熟人中,话少,就是因为抛开了比较间接的象征原料,而求直接的会意了。

乡土社会中多“文盲”,并非因为乡下人“愚”,而是由于乡土社会的本质。所以提倡文字下乡的人,必须先考虑到文字和语言的基础,否则开几个乡村学校和使乡下人多识几个字,也许并不能使乡下人“聪明”起来。

之 二

人和动物不同,动物可以依本能而活动,人的当前却是靠记忆保留下来的“过去”的累积。人不能离开社会生活,就不能不学习文化。文化得靠记忆,不能靠本能。所以人在记忆力上要力求发展。

乡土社会中生活的人所需记忆的范围和生活在现代都市的人是不同的。乡土社会是一个生活很安定的社会,在一个地方出生的就在这地方生长下去,一直到死。历世不移的结果就是,不但在熟人中长大,而且还在熟悉的地方长大。祖先们在这地方混熟了,他们的经验也必然会传下去,成为子孙们将会得到的经验。

在这种社会里,语言足够传递世代间的经验。当一个人碰着生活上的问题时,他必然能在一个比他年长的人那里问得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有效办法。踏着先人的脚走同一条道,他先走,你后走,踏着先人的脚印,口口相传,难有遗漏。不必依赖于文字。时间没有阻隔,全部文化可以在这个地方传授无缺。

乡土社会,反复地在同一生活定型中生活的人们,在面对面的亲密接触中,有语言而无文字,是因为生活中对文字的不需要。只要基层的乡土性发生了变化之后,文字才能下乡。

…………

而今,基层的乡土性真的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任何一个朝代,除了战争、饥荒,没有发生过如此大规模的人口迁徙。人口的加速流动,科技的日新月异,土地的集中流转,城镇化的阔步前行……,文字早已渗入社会的每个机体。我想,这其实也反证了,中国乡土社会的不复存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3

通篇读完,我最先产生了一个疑惑,为什么费孝通先生不把这本书起名叫乡土文化?礼俗、礼治本身是一种文化,“感情定向”受文化的规定,教化权力由文化规定,决定行动动机的人类的欲望也是由文化决定的。再读序言,我找到了答案,正如开篇所说,从基层上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也是整本书的主旨,这种乡土性并不是具体社会的描述,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殊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序言),这种乡土性文化与整个中国社会结构相关联,决定着人类怎样看待历史传统、如何改善社会现状,无论从中国的纵向历史发展,还是社会结构的形成,乡土性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决定性,自然可以理解著书为乡土中国而仅仅是乡土文化了。

全书采用了总分的结构,开篇的乡土本色是总的部分,作者通过对乡土性特征的一系列介绍,为以后的所有论述打下理论基础,后分别从乡土社会的方方面面论证乡土社会中这种“土气”特征。书的开篇首先介绍了乡土本色,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的社会,村民的思想是“生于斯、死于斯”,痛苦感来自“背井离乡”,荣耀感是“衣锦还乡”,归属感是“终老归乡”。之所以对乡土有如此的依恋,是因为土地和村庄构成了人们生活的全部,而土地和庄稼是不可流动的,建立在土地之上的村庄也因此世代延续。

乡土社会的特征有:

1、村民一代一代粘附在土地上,不太有变动。

2、因“熟悉”而形成的礼俗而非法治社会,守信用而非契约。

3、人和人相处靠摸熟对方的性格,因为彼此在世代熟悉的环境中长大。正是这三大特征,构成了作者以下所有论述的理论基础。不得不说,现代社会也继承了乡土社会的特征,作者举例说,当敲门对方问是谁时,我们经常的回答是“我啊,”,这一日常用语体现了熟悉社会的特征,然而这种“土气”在乡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变过程中却处处产生流弊。

在介绍完乡土社会的基本特征后,作者分别从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思想、道德、礼俗教化、礼治秩序、政治统治等方面具体介绍乡土文化及其对历史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影响。

1、乡土社会是不需要文字的,乡土社会的人文盲,并不是因为乡下人愚,而是因为他们没机会也不需要接触文字知识,村里人彼此熟识,靠言语和身体动作足以传达事件和情感,文字的产生本来就是为了克服时间和空间传达信息的局限,而乡土社会这种局限几乎不存在,况且,文字是有局限的,文字在传达情感时脱离情景,词不达意,因而文字没有在乡土社会中没有行成使用欲望,更不会转化成人们的需要了。

2、乡土社会的基层机构是差序格局,生活圈子是富有伸缩能力的网络,这种差序是孔子所说得“以己推人”,在以自己为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道德体系是孝悌忠信,对朋友、对父母是完全不一样的,因此社会道德是没有普通标准的。这也就形成了区别于西方个人自已的自我主义,但不是极端自我主义,是以己推人,以我为中心一圈一圈扩散。

3、在这种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出发点和核心是孔子所说的“克己复礼”。其实我们发现,作者在文中多次引用儒家经典,可知儒家思想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同样也正式因为社会的这种乡土性,才使儒家文化广为流传。所谓克己复礼就是克制自己的私欲,使语言和行动都符合礼的规范,而克己复礼更多强调的是私人间的规范,而团体道德的缺乏,使乡土社会中的“私”表现的更明显。这种克己也是维持礼俗的力量,所谓维持礼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权利,而在身内的良心。

4、在乡土社会中,维持社会秩序的是礼治秩序,社会处于无讼的状态,是一种无为政治,长老统治形成了长幼秩序,长幼秩序也点出了教化权力所发生的效力。乡土社会是以血缘为基础建立的身分社会,在身分社会中,身分成为确定人们地位高低、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标准。身分的本质是讲究差别、亲疏、尊卑、贵贱、因而身分成了人与人之间的分水岭。也是在此基础上整个社会建立在人身依附的基础上,但随着社会分工的出现,建立在同意权力基础上的契约出现,契约是人们共同授予的权利,是同意,地缘是社会的基础,现代的社会已然是由血缘结合转向地缘结合形成的。

5、在对乡土社会的权力结构进行分析中,费孝通先生提出了四种权力,冲突中的横向权力、合作中的同意权力、继承中的长老权力和变迁造就的时势权力。在稳定的乡土社会中,可能存在前三种权力,但随着社会变率的增加,时势权力出现,乡土社会中名实的分离,一个人很可能在表面同意长老意见的同时,内心和行为却趋向反对,也就是越来越口实心非。

研究方法:本书通篇用了比较研究的方法,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对比,乡土社会和现代社会的对比,中西方的对比集中在团体格局、道德秩序、人际关系等方面,而和现代社会的对比则体现在方方面面,以此来考察社会变迁和社会继承。毫无疑问,乡土性决定着中国社会的历史变迁和社会结构。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4

《乡土中国》这本书最开始就写了这样的一句话:“从土里长出过光荣的历史,自然也会受到土的束缚,此刻很有些飞不上天的样貌。”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中国的乡村,也不是说中国乡村的乡土性。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这种乡土性是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受到得土地的影响。但随着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发展,中国的乡土社会受到了冲击。中国出现了很发达的城市,这些城市具有了现代社会理性、变化速率大、关联不稳定的特点,但是仍然中国社会的文化是乡土性的。

一、土里长出的文化

在很早以前我就思考过,为什么在中国人的观念中,逆来顺受是很自然的。中国人是不太懂反抗的。当自己与别人产生并非无理的矛盾的时候,中国的平凡百姓首先想的是约束自己,以和为贵,所谓“克己”。好比一位母亲,看到自己儿子和别人儿子打架,不管是不是自己儿子错了,肯定都是劈头盖脸把自己儿子骂一顿。直到看到一篇文章说,正因中国人的祖先是靠天吃饭的,在人们对自然还一无所知的时候,只能崇拜它,顺应它。天,直接关联到人们能不能吃饱饭,能不能活过这一岁。深以为然。而这本书给了我一个比较完整的答案。中国人的逆来顺受来源于祖祖辈辈的顺应。这还只是乡土性的一部分。

我们的文化,我们的习性,很多的根据都能够从土地里找到。好比说中国人的含蓄和富有人情味。在乡土社会中,人际交往是不讲究效率的,讲究的是感情。于是人们的谈话很多都是没有目的的,或者很久很久都无法进入正题,就连工作时也是这样,它不会像外国人开门见山直来直往。仔细观察观察身边的人,就会发现,这种乡土性随处可见。

再想想咱们的文化,不管是追求稳定、保守、安于现状,还是天人合一、儒道的价值体系,所有的所有都深深的烙下了土地的印记。而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都有着泥土的气息,有着文化的投影。国人“内圣”人格取向,或者一向到近代中国依然是一个家族居住在一齐,四世同堂比比皆是,等等。中国人是有根的,他们的根扎在土里。人就好比是这树上的叶子,一代一代的调零了又新生,但是根没有变,根还是深深的`在泥土里。

二、乡土社会在转型

说是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期,此刻真正的了解到社会转型的含义,不仅仅仅是从落后农业国家转向于先进的工业国家。原本一个“阿波罗”式的社会,显现出了“浮士德”式社会的特征。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受理性社会的冲击,我们的乡土社会在很多方面被瓦解着,那是工业礼貌带来的结果。

此刻越来越多的家庭,父母和子女分开居住。此刻越来越多的人有着所谓的城市综合症,空虚,没有安全感,每一天和很多人在一齐却觉得自己没有朋友。此刻也有越来越多的人理解了西方较活跃的文化和思想观念。人们的生活不确定因素增多。连百姓也像电子产品一样更新换代,没有新的功能,很快被淘汰。以前的人们想着一辈子老死故乡,此刻的人们想着出去闯荡闯荡。我们的社会在改变,而且还会有更深层次更潜在的改变。这种改变是先进的礼貌征服了落后的礼貌,也是中华文化吸收新的元素,是冲击是更新也是考验。

这样的转型,说不清楚是城市里气氛更浓烈还是农村。无疑城市的不确定性更大。但城市中“生于斯,死于斯”大有人在,也有一家老小四世同堂共居一室。农村中的青少年“走出去”的愿望说不定更强烈。我想这样的社会转型,是整体的,是这个社会方方面面的改变。原本不管是中国的乡村还是城市,都是典型的乡土中国。

三、法治外表下的礼治社会

按照费先生的对礼治的定义,我们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一个礼治社会。但是我们的社会不管从教育体制还是城市规划、司法体系,很多东西都来自于西方。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很多时候能够感觉到中国在应对这个世界时的手足无措,有时候被欺负了,也不知道怎样办,只有干着急。正因,我们的观念是不一样的。就算我们大中城市看起来就像世界性的发达城市一样,我们也有法律也有这样那样的现代化得东西。但是它们真的适合我们吗?

法治那是人家的东西,但是中国此刻也说自己是法治国家了。中国的“法治”还是得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这种“以德治国”反映的是什么?那就是“礼治”。在这个过程中,很长一段时刻以内,真正人人平等的观念还是无法在中国人当中树立起来。现阶段的中国,像个怪物,批着老虎的皮,想象自己真的是老虎。

我们可不能够从我们乡土社会出发,思考乡土社会进步的道路?这只是一种设想。倘若法治代替礼治是一种必然,我们要用势不可挡的经济发展来轰炸我们的社会文化吗?在现代社会的中心片面强调经济的时候,其他社会矛盾必然无法缓解,发展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并不能解决问题,也许带来了更多其他方面的恐惧。

其实《乡土中国》这本书能够思考的问题还有很多很多。之后在课堂的讨论上,老师说到,这本书创作于1980年代,当时已经有人发现中国这样的社会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而其中原因又深深根结于中国这上下五千年的土地,费老就将他于之的思考写了下来。到了此刻,中国的社会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称之为一个陌生人社会了,平等和契约必然代替道德来管理社会。那么,中国究竟何去何从?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5

《乡土中国》第一次让我思考了中国现在社会结构,社会现象的成因。以前从没有想到要追根溯源过,也从没想过这些问题的背后,竟有如此深层次的或简单或复杂的原因。

在费孝通先生的笔下,中国人的特性是和土地分不开的。是的,中国作为千年的农业大国,无论如今城市化发展如何汹涌,中国人的基因里永远有一句话被传承着“面朝黄土背朝天”。可见,那时的中国,对土地对上天,有着我们无法想象的崇拜。我认为,从一点就能体现出来,就是人们见面时的打招呼的方式。西方国家尤其沿海,需要看上天的脸色,决定是否出海,于是他们搭讪的方式就形成了“今天天气怎么样”,而中国,同样是要看上天的脸色,却总结出了“今天吃了么”这样的句子。“吃”字一出,就让人联想到食物,而食物是从哪里来的呢?是土地。所以,在中国人心中,土地是衣食父母,相比于上天,土地在人们心中更为重要,再加上一句话“天上不会掉馅饼”这也让中国人留下了些许潜意识,向上天祈求只能是心灵上的慰藉,真的想要生存下去,要靠自己的双手,上天可以决定这年收成好不好,而土地和双手可以决定今年是不是有收成。在中国,一片土地就像是一位母亲,一大家子人生活在一起,一个乡村,一个镇,年代久了,每个围绕在土地上的人,多少沾些亲带些故。每个人彼此熟悉,每个人守一小片土地,没有外力的情况下,人们就安于这样的现状,不愿意改变,于是家族式的社会就产生了。

家族,以血统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社会组织,包括同一血统的几辈人,亦可称为家属。如陈氏家族、王氏家族等。提到家族,我不由得想到了一句话“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这句话充分反映了所谓的中国人的丑陋一面,费先生在书中说,“在乡村工作者看来,中国乡下佬最大的毛病就是‘私’”所谓政府的“贪污无能”;所谓企业的“经营不善”都是这“私”的毛病在作祟。当家族的一个人“发迹了”,那么以这个人为中心的恨不得祖宗八代有关系的都成了亲戚;倘若他落魄了,这个家,可能也就缩小成了三口之家。私心、崇尚权力、为自己能得到的那些好处不遗余力的争取,中国人的劣根性就此体现出来。而让这种劣根持续生长的正是中国人世世代代从传承下来的中国式社会结构——家。不过,中国除了私,还有一点特色,就是值得称赞的孝。所谓百善孝为先,虽然乡土中国的私心很重,但是并不能掩盖中华传统美德,从土地发展起来,一家族为基本结构的社会,并不存在过多的法制。虽然历朝历代都有衙门有公堂,但乡土中国的人们通常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除了法律还有什么能约束人们的行为呢,就是那“传统美德”了。中国人信奉宗教的不多,大多信仰儒家,“三纲五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古老中国的礼治。

如今,随着中国越来越快的发展,追求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国际上的法制社会看上去的完全公平,深深影响了中国人,中国终于由孔儒教诲的礼治社会渐渐转型为时髦的法治社会,礼治与法治的冲突也就此开始出现。中国人讲究仁、义、礼、智、信,礼治与法治的冲突就可从这其中的一个字体现出来——信。在传统中国人脑海里,信,不仅是美德,还是一个人做人的根本。我们可以轻轻体会“言而无信”这四个字说出口时的感觉,透露的是何种失望、厌恶与气愤,这就是中国人对信得感觉。乡土的中国人合作一件事的事后凭的就是相互的信任,而这种单纯朴素的感情,却被法治打击的体无完肤,法律不讲信,讲的是证据。乡土中国的人不懂什么合同,他们只认这个人,并且相信这个人,脑子里没有什么证据的概念,没有凡事签个合同来保障自己权利的习惯,可是这样,在如今的社会下,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我们总能听说一些因为不懂法的冤枉案子,把那些受了委屈还不得公平的主人公称之为“法盲”我不敢苟同这个称号,难道几千年传下来的礼教就全是错的么?为什么我们不能称那些钻法律空子‘缺德不违法’的人叫“礼盲”呢?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6

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写于解放前的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是一本通俗易懂的社会学著作。《乡土中国》不足五万字,是一本典型的“大家小书”。

《乡土中国》研究的是根植于中国农村的乡下人。中国有几千年的农耕历史,“乡土中国”在某种意义上是中国传统的符号。在改革开放的当代中国,“乡土中国”这一符号有着实实在在的研究意义。《乡土中国》也在这个思想激荡的时代里,成了畅销书。

费孝通认为:靠务农为生的乡下人世世代代附着在土地上,以定居为常态,即便因为种种原因离开土地的农民,也像“从老树上被风吹出去的种子”,又在新的土地上落地生根。定居下来农民附着在土地上,很少流动,乡土社会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在缺少流动和变化的乡土社会里,每个人都在一个“熟悉”的环境里生活。在相对稳定、熟悉的生活环境下,形成了许多乡土中国的独特现象:“规矩”即可约束行为,法律则大可不必;“常识”即可应付变化,“规律”就可有可无了。

中国人有“私”的毛病,费孝通从社会结构的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中国人的社会结构“是好象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波纹的中心是自己,推及的远近视财富和势力而定。波纹的中心既不相同,推及出去的圈子也就各不相同,一切皆以跟自己的亲疏远近为出发,因此中国人缺乏团体意识、缺乏对权力和义务的共识和遵从。在“推己及人”的波纹式社会结构中,也形成了维系人际关系的道德要素:“亲子和同胞,相配的道德要素是孝和悌”,“朋友,相配的是忠信”,“在我们传统道德系统中……很不容易找到个人对于团体的道德要素”。

乡土中国的“家”通常是父亲一系的“大家”,费孝通称之为“小家族”。乡土中国的家不但承担了生育的基本功能,而且可以承担政治、经济、宗教等社会功能。而在西方社会,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是由单独的社会团体承担的。因此西方的家庭以夫妻间的感情维系,乡土中国的“家庭”则以家法和纪律维系。以纪律维系家庭,反过来又影响了感情定向,造成了“男女有别”的现象。

费孝通认为,乡土中国不是一个法治社会,“但是‘无法’并不影响这社会的秩序,因为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乡土中国的“礼”靠社会传统来维系和传承。礼制不同于法律,亦有别于道德。法律凭借权力机构强加于个人,道德靠社会舆论维持,按照费孝通的意思,做事合乎“礼”则更像“凭良心办事”的意思。

费孝通认为,薄弱的基础决定了农业社会不能建立起强大的权力帝国,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也构建不出西方式的民主社会,乡村中国“在人民实际生活上看,是松弛和微弱的,是挂名的,是无为的”。在乡村中国,亦有一种发生在长幼之间的很强的“教化权力”,该种权力保证文化传统的延续。

费孝通认为,在乡土社会,血缘关系决定了社会地位。在稳定的社会之中,血缘又推而广之为地缘。因血缘和地缘而形成了一个个关系紧密的社会群体。在群体内部,人们靠人情往来,这样就限制了商业的发展。

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稳定是相对的,只不过乡土社会的变化极为缓慢。缓慢的变化缓冲了变化可能带来的冲突,因此乡土中国自春秋战国之后,少见思想激荡。缓慢的变化在名实分离的教化过程中得以实现——面对教化保持面子上的遵从,具体执行之中则遵循事实上的变化。这一过程中,恐怕也形成了国人心口不一、阳奉阴违的一些陋习。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7

《乡土中国》我没有读之前心里就想乡土中国是一种以怎么样的形式反映出来的当时的时代背景,当我读完了《乡土中国》之后给我的答案是脑袋里出现一幅画面里面有的父亲和母亲辛勤劳动的背影和我家乡父老乡亲他们在田地里播种辛勤劳动的画面呈现在我的眼前,泪水悄悄的滑落下来打湿了我的衣服我开始想家人以及家乡的人民和山山水水了。虽然农村没有像城市那么的繁华但有宁静清新的空气有朴素人民,灿烂的微笑待人友善,他们懂得珍惜生活和努力创造财富。

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给我们打开了认识中国农村的一扇大门。有人也许以为这本书写的早了,对于现在的情况很不实用,我觉得倒不是。这本书的理论价值到现在还闪烁着光辉。至少到现在为止我还没有读过哪本社会学的著作在理论和语言上胜过这本薄薄的小书。

有人认为费孝通在这本书最主要是提出了,“礼治秩序”及其“差序格局”这两个概念。我倒是觉得他的最大成果是把乡土中国的根子挖出来了,指出来为什么我们最近百年的变迁会如此之艰难。

何为乡土中国?它的特性是什么?先生在第一篇已经很好指出来了。比如他就说中国乡下人多,“土”就是他们的特性,当然土气不是贬义词,靠土地谋生的乡土社会很大程度是很稳定的,即使战乱迁移的也不是社会的主流。他也顺便比较和美国的不同,指出我们是聚村而居,并且保持自己的生活隔离,结果就形成了地方性,保持孤立的社会圈子。同时村落里面大家都是特别熟习,就成了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在没有陌生人的社会,法律其实处于次要的可有可无的地位,大家都能得到从心所欲而不逾规矩的自由,大家重视是信用而不是法律。当然在我们现在这个处处都成了陌生人的社会,土气就成了骂人的话,那些礼俗也逐渐被法律所代替。

他在谈论文字下乡的问题里面,他认为,在乡村社会很大程度上是不需要文字的,经验的传播往往是手把手的教,在一个地区住的几百年,世世代代面临的问题很大程度都是一样的,解决的办法都是一样,不需要什么理论,什么创新。当然先生在这两篇文章里面分析很多,也很深刻。

“差序格局”是费先生的独创,在书中,他打了个比方,将西洋的“团体格局”和中国的“差序格局”区分开来:西洋的社会有些像我们在田里捆柴,几根稻草束成一把,几把束成一捆,几捆束成一挑,每一根柴在整个挑里都属于一定的捆、扎、把;而中国的社会格局不是一捆一捆扎清楚的柴,而是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去的圈子的中心。

通过这个比喻,费先生把中国传统社会的特点形象具体地表现出来了:

首先是执行私人道德。“私”的毛病在中国的乡土社会中实在是一个较为严重的弊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个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物上霜”就可以显现这点。而在西洋的团体格局中,道德的观念是建立在团体和个人的关系上的,团体是超于个人的存在。其次是判断标准的随机性。中国社会富于伸缩的社会圈子会随着势力的大小而变化,对于不同的环境和人事,自然就会有不同的对待方法,我们往往讲的是攀关系,讲交情。而西洋社会将的是权,社会对每个人是公道的人对人遵守的是一样的规则,就是要互相尊重权利,而团体对个人也必须保障这些个人的权利。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8

最近看了费孝通的《乡土中国》,这算是一本纯理论的书,从中了解到关于乡村过度到城市的前世今生。

其中有个观点令我印象深刻,在城镇化的变革之中,一部分人学习了文化知识去适应现代城市生活,但是在农村生活是不需要这些知识的,所以城里人会觉得乡下人什么都不懂,其实只是他们不需要懂而已,就好比城里人也不需要懂得如何种地和喂养牲畜。

乡村生活本来是很稳定的生活,在我小的时候,农田里还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在农村土地是大家最重要的资源,而且没法带走,所以背井离乡的无奈、安土重迁都是人们对于土地的情感。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烂熟于心的农业技术似乎也后继无人,农业社会似乎在渐渐远去,现代化的农业我见到的也很少,虽然人们已经摆脱了利用动物耕种换成了各种机器,但是农业至今还需要很多人力的付出。

如果一个人愿意主动的去适应一个规则,那么这个规则肯定就变成了一种文化,例如尊老爱幼等。如果一件事还需要临时的政策,那么它还是政治的范畴。

文化的力量是强大的,你必须适应它才能更好的生存。文化的形成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经过人们不断的实验,绝大多数人的认同。在传统的文化中,年长的人总是正确的,有领导能力的,晚辈永远是要尊重前辈的。

可是如今的变革开始加速,与时俱进才是时代的主旋律。很多观念开始名存实亡甚至崩塌。我们再去因循守旧的发展自己,是否还能跟得上时代。

对于社会的研究属于社会学的范畴,社会学,一个看似综合其实也很专业的学科,有人说社会的推动要依靠政治,后来当经济问题出现的时候觉得经济才能推动社会的变革,直到后来才发现科学技术才是第一生产力,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

我虽然是理工科学生,但是对社会学还是很感兴趣,社会学的发展才是人们的进步,观念的进步。如今社会学的学生除了走科研似乎没有更好的出路,希望社会学也能得到关注。

费孝通《乡土中国》读书笔记摘抄 篇9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老先生根据解放前夕中国社会现实状况在上世纪四十年代所完成的著作。书中详细阐述了费老在深入中国乡村社会后,于基层中洞悉的彼时中国的社会特点。费老在书中从政治,如无为政治、长老统治;经济,如乡土本色、血缘和地缘;文化,如文字下乡、家庭、男女有别等方面进行说明。虽然很多写实的描述早已时过境迁,不适用于如今高速发展的社会,但它对当今学者对那个时候的社会状况的研究仍然有着巨大值,也对当代中国社会发展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

费老首先在第一篇的乡土本色中引出他对于“乡土”的概念——社会基层的乡土性,土是指泥土、是乡里人谋生的工具。“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费老写得好,这是因为他们世世代代都囿在土地上、耕种活动的分工程度也浅得很,可以自己自足的人们自然是流动性小、社会变迁速率小。我认为,从全书来看,费老的乡土社会从某种程度上说应该就是我们的传统社会。上千年的封建社会中,小农经济一直是我们的经济形态,生产力的发展是缓慢的,传统是一种不易被打破的东西,所以我们有着农业的本性。在这种慢节奏的生活中,我们周围都是熟悉的人,完全不需要去耗费时间精力来适应陌生的“新面孔”。生活上的固定性使得我们产生了活动范围的限制性,形成了稳定封闭的邻里关系。熟人相见就打声招呼,法律、合同什么的是面对陌生人时才会有的,所以乡土中国才不是个法制社会,我们“生于斯,长于斯”。

而对于现在,许多原本世代以务农为生的家庭里的年轻人甚至父辈母辈放弃家乡里的土地,涌进城市务工。这不得不说是社会发展而形成的结果,表面上似乎他们应该会得到与城里人平等的待遇。但也正是由于上千年沿承下来的传统,他们是基层社会里的人们,与城里人似乎显得“格格不入”。所以在今天,他们与城里人还是不一样的,他们的权益在一定程度上得不到维护,他们的生活得不到保障,我们的社会并未成为一个真正的法制社会!

在文字下乡中,费老则是选择了现身说法。很多人认为乡下人“愚”,但是费老认为不应该这么说,乡下人不是智力上笨,只是知识上不足,更确切的说是知识结构不一样,他们的知识足以应付他们自己的生活,而对于城市的文明生活自然不甚了了。这种不了解就像城里人分辨不了麦子和包谷、不会下河摸鱼、不会猴子上树一样,没有什么值得取笑的。之前也说到,乡土社会是熟人的社会、是“面对面的社会”,各家各户独立自己、见面也只用打招呼而已,语言是足以解决他们的一切问题的。这样想来,文字对他们来说就并不是必要的了。推行“文字下乡”于费老看来,似乎有些“削足适履”了。但在这推行过程中,我们要找对方式,文字是文明的象征,是社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因此,费老并非反对推行。我认为,这也正是与现在重视教育的原因如出一辙,社会在进步,教育强国。越来越多的人认为读书是他们的“出路”,一间间乡村的希望小学正在被盖起。费老得出这些认识正是来自于他在乡间生活的经历,这也正是他所推崇的“田间考察”的研究方式,也是注重实践经验的“实证主义”的重要体现。

差序格局中,费老指出“私”的毛病在中国比愚和病更普遍,于是生出许多**,滋生许多贪污无能的问题,并以此引出中国社会结构的格局——“好像把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的差序格局。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这格局中,每个人都是他社会影响所推出的圈子的中心,波纹所推及的就发生社会联系。这就涉及到中国传统中的人伦,“人和人所构成的网络中的纲纪,就是一个差序,也就是伦”、“伦是有差等的次序”。在这种格局中,公和私是相对而言的,就看站在哪个角度去看。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不同的社会结构格局导致不同的道德观念。这也是西方社会“团体格局”与我们社会相区别的原因。“差序格局”这一概念也是由费老提出来的,并逐渐被国际社会学学者所承认接受。

家族这一章中,有人说乡土社会也包含着团体,比如家。其实就社会结构的格局而言,西方社会与乡土社会内部都有团体式的社群,也都有差序式的网络,但就其主要形式而言,西方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团体格局,乡土社会强烈地呈现为一种差序格局,这个只是取决于不同的侧重点。东西方都有的“家”,在结构和功能上也有很大的区别,这反映出社会格局的不同所导致的差异。

在西洋,“亲子指结构,生育是功能”、“主要的是生育儿女”、“西洋家庭里夫妇是主轴,两性之间的情感是凝合的力量,夫妇共同经营生育事务”、“子女成年即离开……不在家庭的功能分区里”费老如是说。而在中国,“家是一个事业组织”、“主轴是在父子之间,在婆媳之间”、“是纵的,不是横的”、“夫妇成了配轴”。

乡土社会的家庭呈现出比较强的差序格局特性。家庭成员不限于亲子,可以依需要而以父系原则沿亲属差序向外扩大。人类学称这种根据单系亲属原则组成的社群为氏族,乡土社会的家在结构上就是氏族,称为家族。除生育外,家族可担负政治、经济、宗教等功能。家族必须是绵续性的,因为政治、经济、宗教等事务是绵续性的,所以家族不因个人的成长或死亡而分裂或结束。这种除生育之外的绵续性事业社群凝合的基础不是两性情感,而是家族事业的需求。“中西家庭在结构与功能上的这种差异,使得中国人在家庭情感上尤其是在两性情感间有着矜持与保留”,女性于传统中被教导相夫教子、三从四德,绵续性的事业社群决定了这一切。

在男女有别这一章中,费老提到西洋有两种文化模式,一是阿波罗式的,一是浮士德式的。前者认为宇宙有一个超自然超人力的秩序,人只能接受它,维持它。天堂遗失了,黄金时代过去了,这是西方古典的精神。后者认为冲突是存在的基础,生命是阻碍的克服。没有了阻碍,生命也就失去了意义。他们把前途看成没有尽头的创造过程,不断地在变。费老认为乡村社会属于前者,现代社会属于后者。

对于浮士德式的文化模式,我认为可以理解为一种人生观,“生命是障碍的克服”,挫折愈多,生命也愈顽强,生活的意义也愈深。其中隐藏的结论就是生命的意义在于过程而非结果,因为生即使,每一天的生只是向死更迈进了一步。进而推论,我们不是要得到更多而是要经历更多,这就是存在主义者加缪的观点——不是生活得更好,而是生活得更多。

乡土社会中是没有这些的。在我看来,柏拉图认为现实世界只不过是对理想中的世界的拙劣模仿,还有圣经中对于原罪的解释,都是前一种模式的表现;费老说“乡土社会所求的是稳定”“是阿波罗式的”。男女授受不亲是“男女只在行为上按着一定的规则经营分工合作的经济和生育事业”。女性似乎于“天然中”就处在一个弱势的地位上,其主要责任是家事,做得好了,你是“贤内助”,做得不好便随时面临休妻的可能。更往前了说,男性可以三妻四妾,“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性会遭众人鄙弃;女性必须从一而终,年纪轻轻成为遗孀你也必须守着寡才配能上一块贞节牌坊,否则就是“浸猪笼”还要背着难听骂名的下场。夫妻间的婚姻关系往往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对在婚前甚少交集的男女双方便只能于婚后“渐渐生情”。但那时的男子终究以事业为重,男女甚至只能维系着两性及婚姻关系。娶得娇妻是为“延续香火、传宗接代”,女子只能是下得了厨房却上不了厅堂的。我认为,乡土社会的婚姻关系较那时已经是个巨大的进步了,尽管女性仍然是“拿不出手的”,依旧以辅的身份出现。而在现代社会中女性的话语权越来越多,越来越追求着与男性平等的地位,有的甚至成为女强人:独当一面,比男性更为出色。并且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的女性甚至不愿生育,丁克家族的产生从某种程度上不得不说是男性与这类女性妥协的结果。尽管这种选择是自由的,但这种行为后果还是令很多人所不能接受的,从这方面说来,这种进步又是好是坏呢?

费老说“家庭是以同性为主、异性为辅的单系组合”,“男女有别的界限使中国传统的感情定向于同性方面去发展”。我认为这是有道理的,同性恋虽然大部分是先天的,但后天过多地与同性接触或环境影响,也是有可能的,我的同学中就有这样的情况。

在无讼中,“行为者对于这些规则从小就熟习,不问理由而认为是当然的。长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规则化为了内在的习惯。”这句话让我想起了中国当代的教育,创新意识在一定层面上是这个时代所缺少的,很多学生们在高考这个独木桥面前被转化成了一个个的做题机器,理论与实践在某种程度上是脱节的。但庆幸这一问题已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识到。

在血缘与地缘中,“血缘所决定的社会地位不容个人选择”,“只要你接受了这原则”,而括号里的“我们有谁曾认真地怀疑过这事实?我们又有谁曾向为这原则探讨过存在的理由?”费老是不否认在乡土社会里,血缘决定着你的出身地位,但在这其中又隐隐含着一种“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声讨。如陈胜、吴广,都有揭竿而起之时,这一切又都是传统使然。

名实中,很多结果都是你做这些事情时附带而来的,是当初做这些事情时所未料想到的,而这些后果又真实地发生了并且又碰巧地对社会的发展起到了正面的积极作用。

整本书中,费老前后结合,乡村的即是传统的,而他也在一直围绕着这个话题展开讨论,经典而又准确,于细微中用最朴实的语言把他所经历的乡土社会展现出来。颇有感触的是他在重刊序言里说到的——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在引导学生敢于向未知的领域进军。是的,而不仅仅只是传道授业。费老想借乡土中国这不成熟的果实所展现给我们的一往无前的探索的劲道,也确实是值得我们观摩和学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