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读后感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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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有关文章读后感内容,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呐喊读后感300字

篇一:《呐喊》读后感[300]

最近才读完《呐喊》,感触很深。

其中我最喜欢的文章是《狂人日记》。

我的理由是,《狂人日记》表达出了不妥协的反封建精神,文章通过狂人的自我反省,把封建纲常名教“吃人”的含义引向了深广:狂人也被纲常名教毒害而成了吃人者。尤其是狂人所说的“有了四千年吃人履历”的我,显然不仅是狂人自身,而且是代指处在宗法制度和封建礼教控制之下的“中国人”,作品由此完成了对封建礼教吃人本质的最深层次的揭露和批判。

我从中读出了,鲁迅明写的是狂人的狂态,实际上笔笔触动的都是读者思考时代、社会、人生真谛的心弦。狂人并不是一般的典型性格,他是象征性的,是整个五四时代先驱者愤激思潮的艺术象征,大家从狂人的日记中,感受到的是充满着批判和追求、深思和战取的一首气魄宏大、热情奔放的时代思潮交响乐。

篇二:《呐喊》读后感[300]

老实说,《呐喊》这本书不太好理解,因此,读起来有点费劲,但读完后,我还是有了很多的感悟。

其中,印象最深的还是《狂人日记》了。书里说在鲁迅那样的年代,没有粮食,人们饥饿到了恐惧,便开始有人吃人这样可怕的行为。还从鲁迅先生的描写“青面獠牙”、“满眼凶光”和周边的环境描写,可以反映出当时的社会是多么黑暗,人是多么可恶、多么残暴。更可恶的是连自己的亲兄妹都吃,何况他妹妹才五岁,可爱可怜的样子还在眼前…… ……

看这些人多没有良知,竟然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而去吃亲生妹妹呀!还偷偷让好人也吃人肉。唉!这些人真是些大恶人。他们还披着“仁义道德”外衣的封建家庭和封建礼数,其实是吃人。同时,作者发出“救救孩子”的呼声,呼吁大家觉悟起来,推翻封建制度。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以前生活的艰苦,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以及鲁迅先生对封建黑暗社会的憎恨。

篇三:《呐喊》读后感[300]

在拜读了鲁迅的短篇小说集《呐喊》后,我对其中的《狂人日记》印象十分深刻。

《狂人日记》是中国史上第一部现代白话文小说。这本书是由一个狂人自身的角度看着这个世界,透过狂人的嘴,鲁迅讲述了他对中国几千年封建礼教的想法。

“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页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吃人“两个字!”

这是狂人日记里面最广为人知,也是最能体现鲁迅心中想法的一句。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礼教不可以说完全没有可取之处,但无可否认,它残害了许许多多人民,是他们麻木服从封建统治者的思想源头。

《狂人日记》将彻底的反封建精神与崭新而完美的艺术形式相结合,深刻地体现了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的实绩,对其也起到了划时代的作用。

篇四:《呐喊》读后感[300]

今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呐喊》。这本小说体现了一个民国时的无情世界。

尤其是《狂人日记》。文中写的是“人吃人”,其实反映了当时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害死人的“吃人”的人很多,令人感慨。

就像孔乙己,他是个落魄书生,是旧社会的无用知识分子,已是个底层社会的人,他想保持自己的体面却每况愈下,他去偷书,偷到了有钱人家,被人家打断了腿。打断了腿他还坚持认为“偷书”不叫偷。虽然,凡是侵犯到别人利益,没有经过别人认同就叫偷,但是一个朝不保夕的读书人,想看几本书,为什么还会被打断腿呢?这是个什么社会?

《药》写出了当时社会的愚昧、无知,以为“鲜血馒头”能治病,却不知道革命者抛头颅、洒热血是在干什么,是为什么。

闰土的成长让人心碎,他再也没有金项圈和美好童年了,鲁迅对此也无奈。

在鲁迅先生笔下鲜活起来的人物很多很多,深刻的现实事实也在他们身上一天天地发生着变化。

篇五:《呐喊》读后感[300]

在七月的月底,我读完了《呐喊》,《呐喊》这部小说集让我感触颇深。《呐喊》这部小说集的作者是鲁迅,整部小说集批判了当时的社会。鲁迅先生以笔杆子为武器,充分发挥了“炮筒子”的巨大威力。

其中有几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要数《狂人日记》了。《狂人日记》以一个疯子口吻来批判吃人的社会,揭露了隐藏在封建社会表层下面的“吃人”本质,小说中人人都想吃人,这个疯子的亲戚、大街上的人都想吃他。《狂人日记》写得让人读着就生起对吃人的人的憎恨之心,使人翻身醒悟。

其次就要数《孔乙己》了。在鲁镇,有一个叫孔乙己的封建社会没落知识分子,好吃懒做,穿着已经破旧得不行了的长衫,以前他有一个习惯就是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到咸亨酒店要一壶酒、一盘小菜。现在他已经破落了,但他还保持着以前的习惯。后来,他的小菜只有是最便宜的茴香豆了。再后来,他连茴香豆都吃不起了,并且只有站在柜台边喝酒了。大家不能像孔乙己一样,好吃懒做。

篇六:《呐喊》读后感[300]

《汤姆叔叔的小屋》描写了黑奴汤姆叔叔一生为奴的悲惨遭遇。

汤姆叔叔是个虔诚的基督徒,因主人欠债而被主人卖掉了。和他一起被卖掉的还有一对母子,这对母子见自己还没有落到黑利(奴隶主)的手上,乘机逃跑了。汤姆帮她们逃跑,自己却不走。后来几经转卖,汤姆被卖到了一个残暴的棉花种植园主的`手上。园主对他施以一次又一次的暴力,汤姆叔叔最终死于他的皮鞭之下。

《汤姆叔叔的小屋》揭露了奴隶制的罪恶,震憾人心!黑奴汤姆具有基督教徒的一切优良品质,善良、宽厚、虔诚。可是,就是这样一位近乎完美的人,却只有像货物一样被卖掉,最终惨死在奴隶主的残酷折磨之下。看完此书,我不禁呐喊:公平,这个世界需要公平!人权,人权何在?

读完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文明”的资本主义身后,是对黑奴无情的刻骨剥削。某个国家宣称自己是世界上最讲人权的国家,并且经常攻击别的国家不讲人权。《汤姆叔叔的小屋》就是某个国家所讲的“人权”。

希望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没有饥饿和寒冷,没有欺凌和压迫,没有等级观念,人人都有享有平等和自由。

篇七:《呐喊》读后感[300]

台湾作家林清玄当年做记者时,曾经报道了一个小偷作案手法非常细腻,犯案上千起,第一次被捉到。他在文章的最后,情不自禁地感叹:“像心思如此细密、手法那么灵巧、风格这样一来独特的小偷,又是那么斯文有气质,假如不做小偷,做任何一行都会有成就的吧!”

没想到,他20年前无心写下的这句话,却影响了一个青年的一生。如今,当年的小偷已经是台湾几家羊肉炉店的大老板了!在一次懈逅中,这位老板诚挚地对林清玄说:“林先生写的那篇特稿,打破了我生活的盲点,使我想,为什么除了做小偷,我没有想过做正当事呢?”从此,他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回头想想,假如没有林清玄当年对小偷的“欣赏”和企盼,恐怕也就不会有他今天的事业和成就。不难看出,欣赏对人生是多么重要啊!

欣赏,是一种理解和沟通,也包含了信任和肯定;欣赏,也是一种激励和引导,可以使人扬长避短,更健康地成长和进步。其实,社会上的每一个人都渴望别人的欣赏,同样,每一个人也应该学会去欣赏别人。学会欣赏,是一种爱。人与人之间,在相互欣赏之中,世界才能充满爱!

篇八:《呐喊》读后感[300]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