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信应提早多久提交和辞职指南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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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的处理

辞职信应提早多久提交和辞职指南5篇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么,劳动者未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就离职如何处理呢?

分三种情况:

第一种:协商。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

第二种:用人单位违法。

用人单位存在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即用人单位有以下行为,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离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种:用人单位没有违法。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没有违法情况存在,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劳动者违法,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劳动者要承担。支付相应用人单位损失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

篇二:员工辞职不提前30天通知单位应如何处理

近期,接到好几个我所在法律顾问单位的电话咨询,说公司有员工口头或书面提出辞职,而且马上就要离开,一天都不能再呆,弄得公司很被动,无人接替他们岗位,请问如何处理这样的问题?现统一答复如下:

第一、一些员工会考虑自己的现有工资水平、在单位的竞争能力、自我升职晋级机会等等因素,在拿到当月工资或者年终奖之后会提出辞职,选择新的更好的单位和职位,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应当正确对待。特别是现在的85后和90后员工,已渐成司空见惯的事。

第二、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是法律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权利的规定。

第三、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始终处于弱势地位,从保护劳动者权益出发,以立法形式原则性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这样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身的能力、特长、志趣爱好来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

第四、劳动者在行使解除劳动合同权利时必须遵守法定的程序,一是必须遵守解除预告期规定。规定劳动合同解除的预告期是各国劳动立法的通行做法。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的规定,即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30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避免因解除劳动合同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二是必须遵守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这是因为这一时间的确定直接关系到解除预告期的起算时间,也关系到劳动者的工资等利益,所以必须采用慎重的方式来表达。

第五、《劳动合同法》第90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一是有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即存在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二是损害事实,即劳动者的违法或者违约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三是损害事实与违法或者违约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即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事项或者竞业限制的行为和用人单位的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三者缺一不可。

第六、劳动者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是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基于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来确定本单位的劳动者数量,工作安排,计划进度等,劳动者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会影响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进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因此,应当对劳动者提出解除合同的时间、方式作出一定的限制,维护解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同时使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招聘新的劳动者,调度计划等。

因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违法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应当对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这就是说,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不能一走了之,还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即按照双方约定,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之所以规定劳动者有办理工作交接的义务,主要是考虑到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为了保持用人单位相关工作的有序、顺利进行,不至于因为劳动者换人后有关工作前后衔接不上,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工作交接主要包括公司财产物品的返还、资料的交接等。

第八、《劳动合同法》规定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主要是指“经济损失”,而且是“直接经济损失”,如何计算直接经济损失,就要看公司领导高超的管理水平和绝妙的管理艺术,制定出既合法有效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又确实能够维护公司合法权益,还事先经过了民主程序,向全体职工告知了的企业规章制度。有的企业充分利用劳动法第3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50条规定的条款,依据“法不禁止即不违法”的法律原则,依法制定了一系列约束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规章制度,但不得出现和约定违约金、代通金等明显不合法条款,或者将这些规章制度内容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实践中效果是比较好的。

当然,如果员工不提前通知或不辞而别,特别是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我个人认为公司可以暂不发放其工资,但不要跟员工说要扣工资,否则风险会很大。

篇三: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时交,了辞职信.公司自己伪造辞退书

许多劳动者进入一家单位后会遇到这种情况:不给签订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第十条、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注意:

一是支付双倍工资的情形。

许多人对此理解存在误区,认为只要用人单位不签合同就支付双倍工资。其实不然。一般而言,如果用人单位找劳动者签,但是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也便索性不签了。这时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另外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诚实磋商的义务,导致约定的工作、报酬等和实际不符。这时用人单位也存在过错,也是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如用人单位已尽到诚信义务,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或者劳动者拒绝签订等用人单位以外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未签订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双倍工资”。

劳动者如果想拿到因未签合同而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应该收集好用人单位存在以上两种过错的证据,以便呈堂证供。

另外一个问题是双倍工资的计算。

1、“双倍工资”不是从未签合同当月开始计算。“双倍工资”支付的时间是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开始,因为法律给用人单位一个月的“缓冲期”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双倍工资”其实是单倍。很多人将“双倍工资”“简单理解成了“工资的双倍”,实际上双倍工资”的含义,是指劳动者每月实发的工资的双倍,已发放的工资部门应该扣除。 劳动者想辞职时,除了注意到自己的工资问题还应该要回押金(如果有的话)、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补缴社保等。 因为没有劳动合同,证明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是非常关键的,这就需要你和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

在你想辞职时,想用人单位书面提出就可以。

如果针对以上的工资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然后去当地仲裁委申请立案仲裁。

记住,从辞职开始算,仲裁的时效是一年。

篇三:职场辞职指南

“人在职场走,哪有不辞职”,改革开放带来一大变化就是:多数人不会一辈子只从事一份工作了,那么辞职就是成为多数职场人士都要面对的问题。辞职其实也是一门学问,如果辞职者不了解辞职的程序,不能握好一些辞职的技巧,很有可能给自己造成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或损失。

俗话说,“人走茶凉”,当你告知你的主管、上司或老板你决定辞职的时候起,得到的肯定不是笑脸(即使对方正计划炒你),因此,如何顺利地辞职,充分维护个人的合法利益就成为辞职者要认真考虑的,本文与大家探讨的也就是如何辞职方面的事宜,希望对准备辞职的人你有所帮助。

鉴于辞职多发生在企业,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在企业辞职的一些相关事宜。如果是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则需要辞职者另行考虑。

一) 分析要辞职的原因,辞职前要慎重考虑。

辞职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给自己的,自己为什么想要辞职;一种给是企业负责人的,告诉企业你为什么理由辞职。辞职是一种行为,但是两种辞职理由是不一样的,关于后者将在第三部分选择辞职的理由里说明。

辞职并不是一件小事情,辞职者在作出辞职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千万不可意气用事,在考虑如何向企业提出辞职之前,先要将自己要辞职的真实缘由列出来,看看事情是不是到了非要辞职不可的地步,如果理由是充分的,辞职会带给自己更多大的发展与机会,那么辞职才是应当的。

为什么要辞职?可能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原因,大致归纳了一下,导致辞职的原因包括以下几方面:

1、有一份更适合自己的工作的等着你,就是所谓的“跳槽”。更适合自己的标准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工资有相当幅度的提高,一方面是个人的能力可以得到充分发挥。如果单纯是前者的原因,一定要考虑清楚,比如我有一个朋友,他在一家大型的贸易公司工作,一家规模较小的公司以更高的底薪及更高的提成标准邀请他加盟,但是过去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收入不但没有增加,反而是降低了,因为新公司的影响力及实力导致他业绩下降,自然无法获得更高的收入,他悔之不已。

2、准备个人创业。这个原因是最无可厚非的。当然,如果关于创业的计划还没有准备好的时候,不妨不要急于辞职,一边工作,一边筹备自己的创业事宜也是一个不错的方式。

3、以退为进,以辞职为由想要企业提高自己的职务或者加薪。个人认为,因为这种原因而提出辞职,无论以什么理由提出辞职都无疑是玩火自焚,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会执意挽留提出辞

职的人员的,即使一时满足你的要求,对你在企业的发展并无好处,留用你可能只是权益之计,在物色到可以替代你的人选之后,你可能要面对的就不仅仅是辞职那么容易了。

4、对于企业的现状不满意,希望换个环境。人在职场,总会有种心态“自家园里的草不如人家园内的绿”,其实在新的工作没有得到基本确定的时候,不要急于辞职,许多人都是在匆匆辞职之后才发觉原来的企业甚至要更好一些,这可就是得不偿失了。

5、因为需要学习、进修而辞职。许多人因为要考研、继续教育、出国而需要辞职,这样的原因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6、因为工作位置的原因而辞职,比如离家太远,与爱人相隔两地。这也是造成辞职的一个较常见的原因。其实,如果你现在的工作实在不想放弃,也可以考虑一下有没有其它解决办法,毕竟好的工作机会不是哪里都有的。

7、因为个人的爱好或特长得不到发挥而辞职。因为这原因而想要辞职,首先应该明白,在今天的这个社会上许多人的工作都是与个人的爱好与特长无关的,其次你辞职后是不是立刻就有一份可以适合你的爱好,可以发挥你的特长的工作?考虑好之后再去决定是不是要辞职。

8、因为一些小事件让自己不满意而辞职,比如与主管吵架、与同事发生矛盾等。这样的原因是不应该成为辞职的原因的,比如在天涯里一个女孩因为同事占了自己预先选好新办公位而想要辞职,因这样的原因而辞职实在是一种幼稚的行为。

9、企业流露出对你不满意的迹象,希望你主动提出辞职。处于这种情况下的人无疑是十分悲惨的,在这种情况下选择辞职无疑是一种维护个人尊严的行为,不过要在将自己的下一步安排好之才再考虑辞职,不宜选取匆匆辞职。

10、个人因为在企业犯了错误,觉得无颜面呆下去而辞职。有的人因为犯了错误,想赶紧走人了事,虽然这种办法能暂时摆脱困境,但对自己以后求职会有不好影响,最好的办法就是坚持一段时间,等别人渐渐忘记自己的错误后再辞职。

所以,辞职之前,要认真考虑辞职的后果,比如对于自己的发展是不是有利,自己的经济利益会不会受损,在辞职之前,请先问自己这样几个问题:

1、 辞职是唯一的解决办法吗?有没有比辞职更好的办法?

2、 辞职是主动的,还是被动的?

3、 辞职是不是只是因为受了别人影响?

4、 辞职是不是只是一时心血来潮?

5、 辞职之后你的现状是不是会得到改善?

6、 有没有考虑辞职的成本?

回答完这几个问题,在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并权衡利弊后,你仍然做出辞职的决定,那么就要进入实质性的操作阶段了。

(二) 熟悉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及辞职时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

作出辞职决定后,辞职者需要先了解企业关于辞职的条文规定,再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辞职,这样才可以不会给企业以理由处罚自己从而使自己的权益受损。

辞职前要认真研究企业章程中关于辞职的条款,企业章程中一般都对辞职的手续有相应规定。 和企业已经签有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辞职就实质就是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辞职者要认真研究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规定,以免因为不熟悉相关的规定而受到损失。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并需要企业批准才行,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原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也指出:“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日,劳动者向用人单位

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法》一方面赋予了职工绝对的辞职权,另一方面又赋予了用人单位一定的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劳动法》第102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原劳动部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的第4条明确规定了赔偿的范围:“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 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 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 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 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根据这一条款,许多辞职者往往会面临企业要求赔偿的情况,尤其是大专院校毕业生在分配工作不久辞职被企业要求赔偿是很常见的。提醒辞职者的是,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留意其中解除劳动合同方面关于赔偿方面的条款,这关系到你的切身利益。

辞职并一定要提前三十天,也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提前时间向企业提出辞职,例如有的企业规定提前一周提出辞职,许多企业都规定提前半个月提出辞职。

辞职者按照相关规定提出辞职之后,企业一般会按照规定进行办理的,结算相应工资,为辞职者转出档案,交接社保等相关事宜。

如果企业没有按规定办理,辞职者应该在与企业因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损失方面发生争议后应当在60天内及时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当然,许多企业并没有关于辞职方面的相应规定,也没有同就职者签定劳动合同,辞职者的档案与人事关系根本不在企业,这样的辞职办理起来相对容易一些。

(三) 在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理由,选择合理的辞职方式。

辞职者如果希望自己可以从企业顺利地辞职,就应该选择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理由,选择合理的辞职方式,这样自己的辞职才会得到企业的理解,个人的相关权益可以得到最大的保护。

合适的时机就是说辞职的时候,不会给企业造成损失,同时也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损,比如,你是一个项目经理,企业交给你的项目刚刚开始运行,在这个时候辞职显然难度会很大,即使企业无法阻止你辞职,也会在辞职后的赔偿方面让你受到损失。再比如,你是在11月份提出的辞职,你就要丧失年底双薪及个全年的奖金,这方面的事情也要认真权衡。

合适的理由就是让企业比较接受的理由,这样也会减少办理辞职手续时的压力,根据企业人力资源主管们的共识,以下理由是企业愿意接受的:考研、进修、出国接受教育,与家人团聚、照顾家人,身体不适,个人原因,想要面对更大挑战等。一些对企业不利的辞职理由则应该避免,比如不适应企业管理、薪酬太低、人际关系太复杂。

合理的辞职方式就是按照企业规定的辞职方式提出辞职,辞职所采用的方式是企业所接受的,比如写辞职信,e-mail辞职,或者与负责人私交不错,那么只需要口头提出也可。一般情况下,辞职者不宜采用先离开再通知的方式。人在职场也应该养成良好的习惯,尊重给予我们工作机会的企业或个人,无论是在求职时,还是辞职时,也因为你曾经有过的这段工作经历将会记录进你的履历中,而且你永远也不知道何时会需要前任上司的介绍信或帮助。

这里介绍一下辞职信的基本格式与写法。辞职信不要写成长篇大论,只要结构清晰、简明扼要地将所有重要信息描述清楚即可。以下是一些建议:

1、抓住重点。在辞职信的开头要直接表明辞职的意图,说明你辞职的原因。

2、说明个人打算离开的时间。一般提前2-4个周或根据企业规定时间提出辞职。

3、对过去接受的培训、取得的经验或者建立的关系向公司表示感谢。

4、辞职信应该标明提出辞职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