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完整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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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是什么?有什么创业就业优惠政策?以下是小编J.L分享的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更多热门创业项目请您继续访问()。

2016池州市就业创业政策问答「完整篇」

一、税收减免政策

1.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2.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及金额是什么?

答:期限为3年,金额为每户每年9600元。

3.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的税种有哪些?

答: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4.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1)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持《就业创业证》(已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个体工商户登记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向创业地县以上(含县级,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凭学生证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或委托所在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代为其申领《就业创业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创业的,可凭毕业证,直接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证》。。

(2)县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实后,对符合条件人员在《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3)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对象履行完申请程序后,从事个体经营的,即可享受个体经营税收优惠政策。(5)纳税人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后的当月,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和地税机关要求的相关材料向其主管地税机关备案。

5.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减免对象是什么?

答: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

6.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是什么?

答:(1)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人员。(2)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7.支持吸纳就业的税收减免期限及额度是什么?

答:(1)每名失业人员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减税额度为每人每年5200元。(3)此轮税收优惠政策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以纳税人到税务机关办理备案之日作为优惠政策起始时间。

8.企业吸纳就业税收审核减免程序是什么?

答:(1)申请审核①向注册地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认定申请。②审核内容:新招用人员是否属于税收政策扶持范围、是否已享受过税收扶持政策;企业是否与其签订合同,并已为其缴纳社会保险。③审核后,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发《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

(2)税收减免①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当月,企业县级以上人社部门核发的《企业实体吸纳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和有关材料,向主管地税机关备案。②纳税年度终了前,企业招用失业人员发生变化的,应当在人员变化次月重新备案。③按吸纳人数和定额标准,核定本单位减免税总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二、小额信贷政策

9.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的对象是什么?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含转移就业满6个月后进行失业登记的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释解教人员。家庭有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首套住房贷款以外的商业银行贷款记录的,不得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0.创业担保货款个人贷款的金额、期限等条件是什么?

答:(1)创业担保贷款金额:根据国发[2015]23号规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2)贷款期限:2年。(3)贴息:财政全额贴息。

11.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条件是什么?

答:(1)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城乡各类人员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2)从事娱乐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以及其他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企业除外。

12.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贷款额度:可给予200万元以内、期限不超过2年的创业担保贷款;(2)财政贴息:由财政部门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展期不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各负担一半;200万元以上至400万元,由地方财政按基准利率的25%给予贴息。

三、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3.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条件是什么?

答:(1)吸纳的是就业困难人员:①长期失业人员(12个月以上、享受低保);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4050、享受失业保险、或享受低保12个月以上);③符合规定的残疾人;④零就业家庭成员;⑤失地农民(享受低保);⑥家庭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低保家庭、失业6个月以上);⑦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职工或关闭破产安置人员等。(2)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14.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险种和额度是什么?

答:(1)险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险种;(2)额度:按企业承担为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据实给予补贴。

15.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是什么?

答:(1)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2)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补贴期限一年;(3)原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2008年12月31日前达到“4050”人员,其享受的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目前仍未实现稳定就业处于灵活就业状态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可延长至退休(男60周岁、女50周岁)。

16.企业吸纳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程序是什么?

答:(1)社保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2)企业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在申报缴纳时将符合社会保险补贴条件人员的缴费情况单独列出。季度终了后,按规定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已缴纳的社会保险给予补贴。(3)社会保险补贴资金申请报告及所要求材料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帐户。

17.吸纳特定困难人员就业奖励政策有哪些?

答:(1)对吸纳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政策①企业吸纳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再给予企业一次性就业奖励1000元;②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岗位补贴分为个人岗位补贴和单位岗位补贴,个人岗位补贴按照最低工资40%的标准确定,由财政按季直接拨付至困难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用人单位岗位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00元标准确定。(2)对招用享受农村低保的零转移农户成员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市内企业,每招用一人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18.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政策内容有哪些?

答:(1)灵活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为200元/月(享受城市低保的补贴为250元/月)、基本医疗保险补贴标准为50元/月;(2)毕业两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的,按上述规定给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补贴。

19.失业保险基金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条件、标准是什么?

答:(1)实施补贴政策统筹地区条件:市级统筹地区2013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能够保证当地6个月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等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的,可以实施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2)享受补贴对象:参加失业保险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3)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按照企业上一年度单位和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按年度一次性发放。

20.公益性岗位的含义是什么?

答: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就业岗位。(1)基层非营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2)城乡辅助性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3)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工勤服务辅助性岗位;(4)凡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各类企业的托底性安置岗位。

21.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是什么?

答:①享受低保的长期失业人员,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2个月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②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正在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2个月以上人员;③零就业家庭成员,城市居民家庭中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④失地(失林)人员,国土资源或林业部门出具失地(林地)证明,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人员;⑤家庭困难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连续6个月未就业且家庭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⑥符合相关规定的残疾人,持残联部门核发《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一至四级残疾人;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