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和优秀人才落户条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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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记者从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日前秦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规定实行高校毕业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对毕业未满3年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代理协议的,可于择业前在城市市区办理落户手续;对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在秦市工作的`各类人才以及规模企业主要负责人,不愿转入户口的,可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办理人才居住证,享受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高校毕业生和优秀人才落户条件放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