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是怎么回事? 融资租赁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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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国际融资租赁的跨国性、复杂性、必要性,我国应借鉴国外先进的国际融资租赁制度以及成功经验,进一步出台出口担保、出口信贷、政府风险、商业风险等方面的各种优惠政策,增强我国国际融资租赁业经营安全性,支持我国国际融资租赁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融资租赁是怎么回事? 融资租赁详解

我国融资租赁业尚未形成区别银行信贷风控手段

新华社天津9月22日专电(记者毛振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会长杨钢22日表示,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还未形成有别于传统银行信贷的风险控制手段,这使得租赁业务仍旧采取传统方法,制约了融资租赁行业发展。

杨钢在天津举行的第三届全球租赁业竞争力论坛上说,租赁业本身是舶来品,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较强的综合实力,对实体经济的支撑作用越来越强。融资租赁资产被广泛认可为优质资产。同时,行业人才培养的机制也在不断成熟。

与此同时,融资租赁业发展面临的限制因素也逐渐凸显。杨钢指出,我国融资租赁行业至今没有形成一种有别于传统银行信贷的风险控制手段。不少融资租赁公司在经济发展面临困难情况下会收紧信贷政策、风控政策,业务量受到明显限制。

“这需要行业采取创新型风险管理,使用更多的风险管理工具,改变风险理念和风险思维。”杨钢认为,如果固守传统的风险信贷思维,行业发展将受到很大束缚。

基于制度经济学的分析欧美日国际融资租赁可鉴经验及启示

摘要

国际融资租赁对于促进经济要素有序自由流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市场深度融合作用巨大。在全球化背景下,欧美日几个主要国家在国际融资租赁市场上具有巨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基于制度经济学视角的分析,这主要得益于这些国家在国际融资租赁制度安排上的先发优势:完善、规范的法律法规体系,有利于国际融资租赁发展的会计处理和优惠的税收政策,适合本国的政府监管。

根据《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1条的规定,融资租赁交易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要求与供货商订立供应协议,依此协议,出租人将取得符合承租人要求的租赁物;同时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协议,依此协议,承租人以支付租金为条件,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权。

一、国际融资租赁

国际融资租赁是含有国际因素的融资租赁,有广义与狭义之分。狭义的国际融资租赁指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从事的跨国性融资租赁。广义的国际融资租赁是指上述跨国性融资租赁和国际性间接租赁的合称,包括一国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其海外的下属法人企业与其下属企业所在的东道国承租人之间从事的融资租赁。我国目前有关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国际融资租赁采取广义立场。当前,站在我国经济转型关口,围绕“一带一路”战略,发展金融产业,推动实体经济,促进装备制造业和服务企业“走出去”日益受到关注。与其他金融工具相比,国际融资租赁集国际融资和国际融物于一体,在服务于“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高端装备制造业发展、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和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战略布局中优势明显。

二、国际融资租赁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一)新制度经济学

在科斯看来,新制度经济学是用主流经济学的方法分析制度的经济学。科斯指出:“交易成本依赖于一国的制度,如法律制度、政治制度、社会制度以及教育文化等诸方面的制度。制度决定着经济绩效,这正是新制度经济学为经济学家所给出的重要结论。”交易费用和产权是新制度经济学的重要概念。在现实市场经济条件下,交易不可能在零成本的情况下达成,这是交易费用产生的根源。交易费用的存在增加了市场机制的运行成本,降低了资源的有效配置。科斯认为,交易费用包括度量、界定和保障产权的费用,发现交易对象和交易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订立合同的费用,督促契约条款严格履行的费用等。

马修斯认为交易费用不同于生产费用,可以将交易成本看作事前准备合同和事后监督及强制执行合同所花费的费用,交易费用是履行合同所花费的费用。通过学习、选择或创造合理的制度安排,可以降低交易费用,促进交易发生。在新制度经济学家看来,产权是一种社会工具,其重要性在于事实上它能帮助一个人形成与其他人进行交易时的合理预期。产权学者阿尔钦认为:“产权是一个社会所强制实施的选择一种经济物品的使用的权利。”科斯认为:一切经济交往活动的前提是制度安排,这种制度实质上是一种人们之间行使一定行为的权力。界定产权,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做什么,然后通过权利的交易达到社会总产品最大化的目标。

(二)新制度经济学下的国际融资租赁

新制度经济学的核心概念及其研究方法为国际融资租赁研究提供了有效的解释工具:交易费用范式和产权分析。仿照物理学的摩擦力理论,可以将交易成本分为静止成本和运动成本,其中静止成本为达成交易或者启动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可以称为启动成本;运动成本为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成本,可以称为执行成本。国际融资租赁作为国际多方参与的交易方式,在能否有效降低交易总成本上,视不同区域、时间和交易对象而定。尽管如此,在降低启动成本、促进初始交易上,国际融资租赁的效应明显。产权具有可明确性、专有性、可操作性和可转让性等属性,这使国际融资租赁交易的发生成为可能。产权理论认为,不同的产权安排会导致不同的收益报酬结构。

在多方收益结构下,国际融资租赁交易各方被赋予不同的产权安排,从而促进专业化分工,提高租赁物的使用效率,实现承租人、出租人、供货商以及其他交易方的共赢。著名的国际融资租赁专家阿曼波提出融资租赁的四大支柱:法律法规、会计处理、税收政策、政府监管。这四大支柱构成国际融资租赁的基础制度安排。如上文分析,交易成本不仅包括启动成本,还包括执行成本,交易各方在低启动成本的吸引下,参与到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不过要使交易各方持续利用国际融资租赁的方式进行交易,还要降低交易的执行成本。在国际融资租赁交易中,交易各方不仅包括出租人、承租人和供货商等,还包括转租人、保险人等交易主体,同时交易还涉及所得税、折旧、关税、汇率等,交易复杂,法律法规、会计处理、税收政策、政府监督等制度安排对执行成本高低的影响明显。从欧美日等主要国际融资租赁国家来看,各国国际融资租赁在法律法规、会计处理、税收政策、政府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安排为本国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和保障。总体来看,欧美日等国家的国际融资租赁有很多经验值得借鉴。

三、欧美日国际融资租赁可鉴经验

在促进本国国际融资租赁业的不断发展中,欧美日等主要国际融资租赁国家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制度安排,并随着实践的发展不断完善。对于欧美日等主要国际融资租赁国家长期形成的制度安排上的可取之处,我国可以也应该“拿来”借鉴参考。

(一)法律法规

统一、规范的法律法规制度是国际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的基础,约束国际融资租赁交易各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需基础,约束国际融资租赁交易各方行为、保障各方合法权益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制度作为前提。世界主要国际融资租赁国家都有完善的民法、商法、税法等体系,以此应对国际融资租赁所涉各种法律纠纷。

第一,在是否单独立法上,大陆法系的德国并未对融资租赁单独立法,融资租赁受《民法典》支配。除《民法典》以外,《信贷业法》、《环境责任法》、《破产法》等也有融资租赁的相关规定,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英美法系的美国也没有制定专门针对融资租赁的法律。与德国、美国不同,芬兰将转移所有权的租赁交易成为“租购”,并颁布《芬兰租购法案》,俄罗斯于1998年出台专门融资租赁法。

第二,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上,美国与融资租赁相关的法律法规散见于个别法律中。税收政策参考《投资税负减免法》、《经济复兴税法》,会计处理适用《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号:租赁会计》。此外,政府部门及法院的法律与规定、解释和判例也对融资租赁业务产生影响,如《资产折旧年限法》、《经济复苏和税收法》等。

第三,在国际融资租赁法律法规统一上,《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综合了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对租期届满后处置租赁物的相关规定。不过,公约回避了两个法系在最终优惠选择权上的争议。大陆法系给予承租人可以在租期届满后优惠购买租赁物的权利,但是英美法系则将该项优惠权利作为区分融资租赁与实际租赁、分期付款买卖、贷款等其他安排的依据。值得说明的是,尽管有关国际公约要求各国对融资租赁合同进行符合国际标准的立法规范,但这并不是督促各国对融资租赁制定符合统一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法律法规。

(二)会计处理

国际上,融资租赁会计制度呈现逐渐统一的趋势,越来越多的国家接受了“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并加入致力于统一国际会计制度的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当然,一些国家仍保持“形式重于实质”的会计观念,如捷克、意大利、巴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