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流量表分析填列法的逻辑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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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分析填列法的逻辑与研究
【摘 要】现金流量表以现金的收支数据作为基础反映企业经营,投资,融资等各项日常活动的健康状况。但是现金流量表的内在逻辑往往被信息使用者所忽视,以致很难在决策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本文就现金流量表分析填列法的内在逻辑进行解析与思考。
  【关键词】现金流量表 分析填列法 逻辑
  
  一、现金流量表的定义与重要性
  
  2006年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条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
  通过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现金及现金流量表的解释可以看出,现金流中的现金 ,是一个广义的现金概念,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这个也是现金流量表中现金的概念。现金流是以现金流量表为载体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三个方面反映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流入、流出的信息。
  我们知道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是专门用来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现金流入、流出及其净额的财务报表。美国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曾指出:“现金流量表很少涉及确认问题。因为一切现金收支在其发生时均已予以确认。报告现金流量不涉及估计或分配。同时,除在现金流量表中有关项目分类以外,也很少涉及判断。”所以客观性成为了现金流量表区别与其他报表的优势。
  
  二、现金流量表编制的传统方法
  
  现金流量表的传统编制方法包括工作底稿法、T型账户法和分析填列法。
  采用“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两种方法编制难度过大,对每年要发生成千上万笔经济事项的大中型企业,由于其经济业务性质较为复杂,调整面宽,就显得相当繁琐且难度很大。而分析填列法编制难度适中:分析填列法以现成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为基础,通过对科目的分析与思考,以及对分录的理解采取倒算的形式编制。在理解并掌握现金流量表的内在逻辑之后可以很快的编制现金流量表。在实务操作中可以采用Excel工具快速编制生成。
  采用“工作底稿法”和“T型账户法”两种方法相对于分析填列法来说需要摄制辅助账簿,可以说大大加大了工作量。
  
  三、分析填列法的逻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一般编制逻辑如下所示: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产生的现金流量
  业务发生时会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假定本期收入全部收现,那么项目金额主要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又假设本期确认的收入中有部分是未收现的,可表现为“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项目增加额或“预收账款”项目减少额(简称“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假定应收增加、预收减少全部反映出本期未收现收入,对应的应收减少、预收增加全部反映出收到前期收入、后期收入那么对上面公式修改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应收增加、预收减少 应收减少、预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但是,在实务中应收项目增加并不完全反映本期未收现的收入,应收项目减少也不完全反映收到前期收入。还需调整的内容有:计提坏账准备、商业汇票贴现息以及工程领用产品产生的增值税税额。此三项都应该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中剔除。综上可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应收增加、预收减少 应收减少、预收增加=主营业务收入 销项税额 (应收账款年初余额—应收账款年末余额) (应收票据年初余额—应收票据期末余额)—在建工程等调整项目发生额。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