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络时代的财务会计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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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络时代的财务会计假设
随着技术的,虚拟这种新的组织形式成为发展的新兴力量。许多学者认为,传统的财务假设已不再适用。笔者认为,网络只是在一定程度上了财务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并没有改变会计假设的实质,会计假设在会计和会计实务中的地位并未受到冲击。

一、虚拟企业也是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会计信息所反映的特定单位。会计主体假设是指会计所反映和控制的是一个特定企业的经营活动,而不包括企业的投资人或其他企业的经营活动。会计主体假设的重要意义在于界定了权益的范围,规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许多学者认为虚拟企业对会计主体假设提出了挑战的理由是:作为传统会计主体的一般企业是一个有形实体。然而,网络经济的主体——网络公司则是一个“虚拟企业”。组成方借助互联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不断变化组合,传统的会计主体在这种条件下已失去了意义。

笔者认为,在网络时代,会计核算的对象仍将是一个特定的主体,会计信息依然要以这一特定主体所客观发生的经济活动为唯一依据。虽然网络公司是“虚拟企业”,但严格来说,会计主体并不完全等同于有形的会计个体。会计主体应具备两个特性:①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和自主支配的经济资源,并能独立做出决策;②对自己所控制的经济资源及其经济行为承担责任。虚拟企业围绕着自己的经营目标,对各个组成方进行统筹规划、任务分配和资源配置,并在期末进行收益分配和责任分担。它是一个整体,对外需对其行为承担责任;对内需进行经营规划。虚拟企业有自己的经营目标和独立支配的经济资源,需对其控制的经济资源和经济行为承担责任。因此,它完全具备会计主体的两个特征,是一个“实实在在”时会计主体。由此可见,会计主体的内涵并未因虚拟企业的出现而改变,改变的只是会计主体的形式而已。

二、持续经营与否事关虚拟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企业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继续经营下去。一些学者认为虚拟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它根据市场需要适时介入、退出和转换,一旦完成了某项交易即告解散。它利用网络信息技术突破了公司联合的地域间隔,缩短了会计的时间界限,因而持续经营假设不再适用了。据此,一些学者提出变持续经营假设为破产清算假设。

笔者认为,变持续经营假设为破产清算假设并不妥当。因为,持续经营假设设定会计主体是一个“健康肌体”,会计核算就要以企业持续的正常的经营活动为前提,这样,企业才能够按原定的用途去使用现有的资产,按过去和现实承诺的条件去清偿各种债务。如果没有持续经营假设这个前提条件,众多的负债项目只能被当作需要及时清偿的项目,企业的经营预测、战略计划就失去了意义。

持续经营是对企业经营过程的描述,是一个无限的时间段概念,而破产清算是对某一时刻企业经营状况的描述,意味着一个企业持续经营的终止。虚拟企业虽然也要在企业契约到期或中途解散,但其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生存和发展,并不是为了破产。而且,虚拟企业的每个组合方都是特定链条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找到一种相对稳定的团队,意义格外重大。维持一定的合作稳定,哪怕是战略性稳定,也对虚拟企业相当重要。只有保持了这种内在稳定性,虚拟企业才能以相对不变和整体的形式与外部合作,继而促进其自身发展。所以,虚拟企业的稳定,实质上关系到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问题。破产清算只是例外情况。更何况在虚拟企业契约到期之前,无法预计其何时破产、清算。至于那些持续时间很短的企业,交易一次性完成,钱到即散,根本不存在会计核算问题,也就无须考虑是否持续经营了。

再者,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的`前提条件——以破产清算小组为会计主体,清算期求编制会计报告,破产清算价值计量都不符合虚拟企业情况。何况,虚拟企业也是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联合组成的,在实现目的的过程中,虚拟企业与实体企业本质上并无多大区别,许多虚拟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将不断向实体企业转变,达到相对的独立稳定以提高信誉或降低风险,这就要求其自身保持持续经营。虚拟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遵循持续经营假设,这有利于实施自身的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