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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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
论文关键词:城邦 城邦的正义灵魂的正义 理想国

  论文摘要:柏拉图在《理想国》中分别从城邦的正义和灵魂的正义两个方面来阐述正义本身。而对于为什么当且仅当从这两个方面入手才能说清楚正义问题,柏拉图并没有给出恰当的解释。同时,柏拉图也从城邦的正义想当然地过渡到了灵魂的正义,并进行了类比,认为两者结构相似、各个部分能够一一对应。这在逻辑论证的有效性上是值得怀疑的。这种类比本身也有不少的问题,以至于在某种程度上就哲学的严谨性上可以说问题很大。另外这种类比过后也会出现一些“剩余”,而这些在某些偏僻的角落里为柏拉图意识到了,但是却给忽略掉了。
  
    
  几个世纪前才真正有学者认真地学习柏拉图的本原思想,他们从他的最早读本开始——立刻发现他非常地粗糙和不完善——如果没有后来2000年间的另一些大师,可以说我们的意识中绝对不会出现柏拉图如此光辉的形象。而且“柏拉图的正义理论之所以能激起人们的恒久兴趣,乃是因为他的视角,而不是其中的细节”。正因为如此,本文试图阐释柏拉图在城邦的正义与灵魂的正义的论证和解释当中所出现的问题。
  
  一、城邦的正义
  
  柏拉图认为理想的城邦需要精心的谋划才能建立起来,而这种谋划之所以是好的谋划,乃是由于知识而不是无知。这种知识不是别的,它是治国的知识,因为它并不是用来考虑国家中某个特定方面的事情,而只是用来考虑整个国家大事,改进它的对内对外关系的。于是护国者的知识即智慧也作为一种美德就毋庸置疑了。说到勇敢只会让人想起为了保卫国家而上战场打仗的那部分人,即护卫者。可它到底是什么呢?柏拉图认为它就是一种保持,即“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保持住法律通过教育所建立起来的关于可怕事物——即什么样的事情应当害怕——的信念”。也就是说他们要象羊毛接受染色一样,最完全地相信并接受法律,使他们的关于可怕事物和另外一些事情的信念都能因为有良好的天性和得到教育培养而牢牢地生根,并且使他们的这种“颜色”不致被快乐、苦恼、害怕和欲望这些具有最强退色能力的碱水所洗退。节制是一种好的秩序或对某些快乐与欲望的控制,具体来说就是“天性优秀和天性低劣的'部分在谁应当统治,谁应当被统治问题上所表现出来的协调。”“它体现在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上,贯穿于全体公民,把最强的、最弱的和中间的都结合起来,造成和谐,就像贯穿整个音阶,把各种强弱的音符结合起来,产生一支和谐的交响乐。”它就是那个能够使节制、勇敢、智慧在这个城邦产生,并在它们产生之后一直保护着它们的那个品质。按照那个每个人必须在国家里执行一种最适合他天性的职务的前提,城邦的正义就只能是各个等级的人们各司其职,各行其事,各安其位,互不干涉,互不僭越。
  柏拉图的所谓各个阶级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用简单明白的话来说就是:“只要统治者统治,工人们工作,而奴隶们被奴役,国家就是正义的。它的正义没有个人之间的关系,而是以阶级关系为基础的整个国家的一种性能”。这样,“正义意味着保持自己的地位,节制意味着知道自己的地位。”因为任何一个阶层都不能僭越本阶层所要求你的本分职务,如果你是统治者,那你的任务就只能是遵循你作为一个统治者所应具有的职责,而不能关注被统治者的技艺。同样,被统治者被告知他们只能服从统治者的统治,不能对统治者所拥有的东西有所觊觎,否则他们就是不正义的。同时,在这四种德性中,没有一种是属于他所说的第三等级的。第三等级实际上只有听话服从的德性。因为他们仅仅要像其他人们一样节制,即承认别人作为统治者的地位,而他自己则是个被统治者就可以了。如果他不明白这一点,那他也是不节制和不正义的。因为不干扰别人作为统治者的统治,只埋头做自己的事情,这就是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