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哲学”到“中国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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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思想的现代叙述方式正在经历着一场严肃的拷问和危机中的变革。

从“哲学”到“中国哲学”

    从19世纪末“哲学”一语传入我国,严复、梁启超、蔡元培、王国维等人尝试将中国传统思想与西方哲学相联通;到五四时代(1915-1928),经西学全盘输入之暴风骤雨般的洗礼,胡适写出《中国哲学史大纲》,冯友兰完成《中国哲学史》之后,“中国哲学”就渐成为中国思想之现代叙述的通行表达方式,“中国哲学史”也在现代中国制度化的学术体系和学科建构当中确立了不摇之地位。这一切的发生都显得是那么的顺“理”成章,含具了相当充分的历史合理性。但是,就在我们早已经习以为常、鯈然其间而浑不自知之时,被公认是当代最大“哲学家”之一的德里达(Jacques Derrida)发话了:“说中国的思想、中国的历史、中国的科学等等没有问题,但显然去谈这些中国思想、中国文化穿越欧洲模式之前的中国‘哲学’,对我来说则是一个问题。”他解释说:“哲学本质上不是一般的思想,哲学与一种有限的历史相联,与一种语言、一种古希腊的发明相联:它首先是一种古希腊的发明,其次经历了拉丁语与德语‘翻译’的转化等等,它是一种欧洲形态的东西,在西欧文化之外存在着同样具有尊严的各种思想与知识,但将它们叫做哲学是不合理的。”因此,中国仅可以说有思想,而绝无严格意义上的“哲学”。[1]

    在经历了一个世纪的苦苦追求之后,中国思想仍被拒斥于“哲学”的门外,“中国哲学”的冠名权依然还是一个问题。在现今的大多数中国学者那里,“中国哲学” 早已是一个理直气壮的表达,而在德里达们看来,那倒成了一种自作多情的一厢情愿。这一分歧,已不简单是说中国有没有哲学的问题,也不是直接回答中国思想算不算哲学的问题;而是表现了现代中国思想观念和学术意识的内在困境,以及长久以来无法从既定的系统之中得到化解的危机。“中国哲学”的身份困顿和合法性焦虑,必须要从新的视角加以认知和给予解释,理清了问题的结症,也许才能找到相应的救治之法,从而开出一些光明的前景来。

 一

    实际上,德里达式的否定并未构成新的挑战,这已经是一个达致了共识的问题。因为,“与一种有限的历史相联,与一种语言、一种古希腊的发明相联”的哲学,的确是欧洲所独有的形态,非西方文明并不具备,中国历史上也从未曾出现过。到了今天,就是最自恋的文化保守主义者,也不会痴人说梦般地自认这种“哲学”为我们“古已有之”。早在20世纪初年,中江兆民(1847-1901)针对当时西方哲学东传日本后所引起的思想激荡,就做出了“日本没有哲学”的断言。[2]他把本土思想和外来的西方哲学作了严格的区分,哲学的独特身份性被充分地意识到了,并且加上清晰的厘定。强调“哲学”为西方所独有的看法,在随后几十年的中国学者当中,也是不乏其人。[3]

    这样一种“哲学”属于西方的观念,不论是作为客观事实的陈述,还是具体内涵的逻辑推衍,都是一桩可接受的事情。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哲学在东传的过程中,不断地附加着理解和接受的成分,对哲学的认知是在一系列复杂的本土意识的映衬之下完成的。普遍存在的比较心态和对比方式,不断地重塑着哲学的身份性、考量着哲学的意味,使整个移植过程中充斥了解构和重构的拉锯战,最终消减掉的是纯化的可能性。哲学的身份性建构,呈现了特有的欧洲形态的传播和扩张,同时也发生着裂解与销蚀;更为重要的是,它容纳了非西方传统企盼现代性转换的欲望和要求。所以,中国有没有欧洲形态的哲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于接受过程之中怎样塑造了“哲学”,以及建构程序上所附载着的厚重的历史诉求和文化密码。

    早在明朝末年,西方的哲学观念就被介绍到了中国。当时有“西来孔子”之称的著名耶稣会士艾儒略,在其《西学凡》(1623年)一书中,介绍欧洲大学所授各科的课程纲要,计分六科,其中理科(理学)即斐禄所费亚(Philosophia,哲学)。复分为(1)落日伽(Logica,逻辑学);(2)费西加(Physica,物理学);(3)默达费西加(Metaphysica,形而上学);(4)马得马第加(Mathematica,数学);(5)厄第加(Ethica,伦理学)等五支。[4]这里的“理学”,包容甚广,显然是欧洲中世纪各门科学尚未从哲学中分化出来之前的“大全”式情景。这一点,很容易使我们想到罗吉尔·培根(Roger Bacon)对“哲学”所作的著名分类。就像黑格尔所说的:“化学、物理学、理性国家学,建筑在思维经验上的普遍原则,以及在被表明为有必要的和有用的东西这个范围内的任何知识,在英国人那里,随处都被叫做哲学。”[5]这个“哲学”,显然不是我们所要讨论的、对于中国现代学术之建立起了重要范型作用的那类知识,它本身都还没有经受过近代科学精神的洗礼。正如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等人所描述的,这样的知识还没有学科化和专业化,因而还没有取得知识形态的合法性,还不能构成具有制度化结构特征的现代科学。[6]而经过了现代理性化规则的清晰界定、具有了某种准科学姿态的“哲学”,显然是17世纪以后才在近代西欧产生的,它进入中国则是晚至19世纪末到 20世纪初的事情。在这新一轮的传播过程之中,日本实扮演了一个先行者的角色,并且起到了我国之中转站的作用。要想弄清楚“哲学”在现代中国被理解和建构的历程,就需要充分注意到西方哲学东传日本的线索。

    “哲学”传入日本,始于西周时懋(1829-1897)。西周和津田真道两人,于1863年被派往荷兰留学,在那里直接接触到了欧洲的哲学。西周师从莱顿大学的菲赛林(ring),治“五科”(性法、国法、万国公法、经济、统计)之学;又从荷兰哲学界重镇奥普周默尔(omer)的著作中,了解到了当时欧洲流行的孔德和穆勒的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哲学。他回国后,成为“哲学”在日本传播的主要推动者。他的私塾“育英社”所用讲义《百学连环》,“是把西洋的全部学术加以统一的组织和分类的有体系的第一书 ”。[7]“哲学”这个译名也是由他在《百一新论》(1874年)一书中确定下来的。我们今天所用的哲学名词,如主观、客观、理性、现象、归纳、演绎等等,都是由他想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西周是“明六社”的重要成员,属日本早期启蒙运动的中坚份子。他将philosophy定译为“哲学”,而不延用“ 理学”之名,就是为了与传统的“国学”、儒学等本土学问加以区别。为了打破早年“兰学”之“东洋道德,西洋艺术” 的文化接受模式和扭转传统心态对西学的狭隘化理解,西周特别彰显了西学的整体性和完善性;这样,“哲学”就成为一种综合的方式,成为能与东洋学问全面比照的对应物。当时的启蒙思想家,以传统学术为“虚学”,以西洋哲学为“实学”,表现出了强烈的“脱亚入欧”倾向(如福泽谕吉)。所以,“哲学”的理解和定名,就不仅仅是一个思想观念的移植和接受问题,而是承载了某些深层的情感和愿望:对传统儒学的厌离和批判,对欧洲形态的仰慕和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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