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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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
摘要:公共秩序保留作为限制和排除外国法适用的一项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制度,在对外国法的适用问题上一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文粗浅分析我国关于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立法现状并提出浅显完善建议。
  关键词:公共秩序保留 立法概况 完善   一、公共秩序保留的概念   公共秩序,笼统得说,是指一个国家的根本利益问题,是指关系到一国的国内基本制度、基本政策、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公共秩序保留是指当一国法院在处理某国际民商事案件时,根据国内冲突规范的援引,本应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但以被援引的外国法违背了法院地国家(内国)的公共秩序,因而该国法院排除或拒绝适用被援引的外国法。   法院在考察援引外国法是否违反国内公共秩序时,如适用外国法会损害国家利益和共同利益,可予以排除适用。   1、共同利益。一般在国际条约和习惯法中有所体现,也会规定在国内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