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现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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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现状研究
摘 要 首先介绍了有关信息披露准则对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的要求,然后分别了招股说明书本身风险信息披露的特点,以及按照信息披露准则分析所体现出来的特点,在对二者进行详细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指出了共同点和差异,为上市公司风险披露的改进奠定基础。
   关键词 上市公司 风险 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风险信息披露一直是投资者和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共同关心的。经过多年的,我国股票市场得到了长足的进步,但是无论在准则制定还是上市公司实际进行的风险信息披露方面,都存在亟待改进的问题。
1 上市公司风险披露的制度要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与格式准则的有关准则指出:“本准则的规定是对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最低要求。”可见,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必须遵循的最基本规范。在风险披露的条款中要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的内容,主要包含如下要点:发行人近三年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行人应作提示;发行人应披露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要的其他事项,如重大合同、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等;发行人应针对实际情况,对本准则规定的风险因素有选择地进行增减,但对减少的应说明理由。在披露风险因素的顺序上应遵循重要性原则;对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应尽可能做定量分析;无法进行定量分析的,应有针对性地作出定性描述;凡已在“特别风险提示”栏目披露的风险因素,应详尽披露该风险及其形成的原因,并披露过去特别是最近一个年度曾经因该风险因素遭受的损失及将来遭受损失的可能程度;发行人产品缺乏确定的市场,或市场占有率存在持续下降趋势的市场风险;发行人业务发生重大变化而新业务在管理、技术和市场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因素,以及存在其他重大障碍或不确定性的业务经营风险;发行人主要的财务指标出现重大异常,存在金额异常重大的应收帐项或存货、金额重大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重大或有负债、发行前资产负债率接近70%等情况的财务风险;对发行人存在大股东控制、非常复杂的关联关系、非常重大的关联交易、核心管理层不稳定的管理风险;发行人不拥有核心技术的所有权,或依赖他人提供重要的生产经营核心技术的技术风险;募股资金投向导致发行人主要产品或业务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大幅下降,以及存在其他财务指标恶化现象等的募股资金投向风险;发行人过去的业绩严重依赖优惠政策等的政策性风险。
2 按照招股说明书本身对风险信息披露进行的分析
   为了各上市公司在发行上市时风险信息披露的最新情况,我们选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2003年上半年发行上市的全部30家上市公司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包含28家始发上市公司和2家增发上市公司(这2家公司没有披露可用的招股说明书)。在对各上市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特别风险进行分析之后,我们按照大多数公司披露的特别风险提示项目的一般特性,将所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归纳和整理,并由此分析得出一个按照招股说明书本身统计的结果;然后我们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有关准则的要求,将招股说明书的“特别风险提示”内容重新进行整理和归纳,从而得出另外一个按照准则统计的结果,在此基础上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差异所在及其来源。
  根据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本身披露的情形来看,我们发现特别风险提示的内容还是比较集中和突出的。如表1 的右部分所示,“关联交易中大股东控制风险”,“现金流量不足或偿债风险”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以近半的比例雄踞前三位。可见,这些风险是上市公司披露的重点。“重大经营变动风险” 、“担保(或有负债)风险”和“环保风险”则出现的频率较低,仅出现1~2次。
3 按照“信息披露准则”对风险披露的要求进行的分析
  由于研究对象中既包含增发上市的股票,也包含始发上市的新股,由于两者在信息披露的方式和内容上存在较大差异,现分别加以分析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