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虚拟馆藏建设中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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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关键词〕虚拟馆藏 网络作品 著作权保护

议虚拟馆藏建设中的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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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摘要〕虚拟馆藏时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是一个新生事物,由此带来的新的作品形态及使用方式与原有的著作权制度产生冲突。本文就虚拟馆藏建设中涉及到的一些著作权保护问题作了初步探讨。

    虚拟馆藏对图书馆馆藏资源建设和信息资源开发还是新生事物,其建设和开发过程中存在着较多的未知因素和复杂问题,尤其是虚拟馆藏所带来的新理念—收藏数字化、操作电脑化、传递网络化、资源共享化、结构链接化,完全不同于传统图书馆的信息存贮技术和信息传递方式,由此带来的新的作品形态和新的作品使用方式,对原有的著作权制度带来冲击,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引起人们的普遍关注。本文仅就虚拟馆藏建设中涉及到的著作权保护问题进行探讨,提出自己的一些想法。

1虚拟馆藏涉及的著作权问题

    任何新事物的成长和发展都呈现出双重性格,我们在感受着虚拟馆藏网络空间优势和便利,也同时面对着它带来的矛盾和困扰,这个矛盾集中体现在它与著作权法的冲突,具体表现在:

    (1)网络中蕴藏的信息浩如烟海,作品从网下到网上(将已发表在传统媒体上的作品上载);从网上到网下(将网上作品下载到传统媒体上);从网上到网上(不同网站上作品的转载),著作权人的权利如何实现。

    (2)作品数字化是否为复制,如何界定这一行为的属性。

    (3)用户在浏览网络型出版物时,必须先将其暂时存入自已计算机的内存(RAM)中,是否也构成复制。

    (4)靠超链接(Hgpertent)做“信息导航”,是否侵犯了被链接网页权利人的复制权和公共传播权。

    (5)建立电子公告板,任何人进入其中便可浏览上面的信息,对在先作品进行拼凑嫁接、改头换面,著作权人的复制权、完整权如何维护。

    (6)“合理使用”界线模糊。著作权法将“个人使用”和“非盈利使用”定义在合理使用范围之内,但在网络环境下,图书馆只要有一台友好的用户终端,人们不需进人图书馆,在家中就可办公。这样,个人使用的合理性逐渐消失,非盈利使用界线难以区别,著作权人的权益何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