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同的审美角度通视美声唱法的历史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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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传统意大利“美声唱法”因为先后跨越300多年的历史时空和世界多个国家与地区时空。随着时间和人类社会历史文化的不断变迁,中西方文化特性差异和文化底蕴差异,不同国界的人生观、价值观、认识观、发展观以及不同的价值取向,从不同的审美视角通视“美声唱法”的全部意义和本质内涵,剖析“美声唱法”的优与劣,并以之与其他发声方法和演唱风格相比较,秉承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美声唱法”就会凸显出多重不可逾越的历史局限性。
  关键词:美声唱法;审美角度;通视全貌;局限性;

从不同的审美角度通视美声唱法的历史局限性

一、体现在其表现各国声乐作品风格特征局限性
  “美声唱法”对表现各国声乐作品风格存在很大的局限性。“美声唱法”在发音、发声、演唱表现特点上,似乎已经形成一种千古不变的特定模式,并深深地打上了一层传统风格特征的烙印。因此,其风格特征的可塑性较小,因为其咬字、吐字、行腔、归韵、演唱风格和表演风格受到了一种狭隘的限制和约束。为此,“美声唱法”这代名词的本身按照国界的差异也就分成了许多派别。所以,“美声唱法”在表现各国声乐作品风格时必然存在多种局限性。如,在演唱中国创造艺术歌曲时,尤其在表现中国民歌声乐作品时,显得异别扭,极不自然,无法表现出那种特有的味道,即使在咬字、吐字、行腔、归韵方面也显得艰难。如果在表现通俗唱法的声乐作品风格特征上就更加转不过弯来,感觉不伦不类。

二、体现在其对共鸣腔体划分理论局限性
   “美声唱法”在“共鸣腔体”的划分理论、概念、原则、观念、提法与应用的理念、方式、方法上存在有不科学性因素。
  “美声唱法”把人体发声与歌唱“共鸣腔体”细细划分为胸腔、喉腔、喉咽腔、咽腔、口咽腔、口腔、鼻咽腔、鼻咽腔、头腔等,既显得繁琐和累赘,又缺乏科学性与合理性认识,让人产生奇异和误解,极易把学习者引入误区和歧途的深渊,使学习者患上多种多样发声技术上的毛病。
  1、“美声唱法”之“胸腔共鸣”理论及其实践应用是否客观存在表示质疑。
  人体发声器官系统,在歌唱发声与演唱“共鸣腔体”的理论划分与实际应用整体构建过程中,必须依据并建立在物理学、物理声学与人体发声器官解剖学三大科学理论基础之上,同时,必须把握与遵循两大基本原理:其一、人体发声器官解剖学结构原理;其二、人体发声器官系统发声与声音“共鸣”的原理;还得遵循实事求是这一唯物主义唯物论原则,明确了解与区分或准确把握物理学、物理声学中关于“共振”和“共鸣”这两个基本概念的本质内涵与其相互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其一、“共振”的本质内涵、振动原理、共振的实质;其二、“共鸣”的本质内涵、共鸣原理、共鸣的实质;其三、“共振”和“共鸣”之间的区别与联系,二者不能混为一谈。
  关于“共振”与“共鸣”这两个物理概念内涵,笔者在其声乐专著:《科学“hao”音发声法与声乐艺术》上卷中,对其做了较为详细的概括性论述。原文引摘如下:“共振”是指两个振动频率相同、相近或成一定比例关系的物体,当其中一个物体受到某种外力作用产生振动时,引起另一个物体共同振动的现象。简言之,共振是指两个振动频率相同的物体,当其中一个发生振动时,同时引起另一个物体共同振动的现象。
  在物理声学中,“共鸣”的概念与内涵是指:当某—物体受到外力作用产生振动时,影响到另一物体(或另一物体的存在空间),如果另一物体的振动频率与原物体振动频率相同或形成—定比例关系时,就会与之产生共振的现象,如果是在充满空气的空间共振时就会产生“共鸣”现象,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共鸣”。为此,笔者在专著中,对上述两个基本概念的实质又做了一段论述,摘要如下:“共振”的实质是指两个振动物体之间一种能量的传递;而“共鸣”的实质是指声音振动源所发出的振动声波在一个充满空气的空间里产生共振现象,形成共鸣音响效应的结果。更明确地说,“共鸣”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要有空间,二是空间里要有空气。
  因此,“胸腔共鸣”概念与其理论缺乏科学的理论依据,不是客观存在,其理论站不住脚,纯属一种荒谬的理论学说。其实际应用也是一种对“共鸣音响效应”的错误认识,属于一种“共鸣音响”错觉。因此“胸腔共鸣”不存在,它仅仅是一种假象。其实“胸腔”这个理论概念与提法本身就已失科学性,定义为“胸廓”是科学恰当的,“胸廓”没有形成声音“共鸣”的条件,没有充满空气的空间,肺部里的空气不可能有漏洞泄露出来,它仅仅只能由气管和支气管连接到喉管,到达喉室时,受声带的阻隔,声带在气流的冲击下,被迫产生振动,发出声波,这就是我们人之所以能发声的原理。而喉室里的声带所发出的振动声波不会沿着气息动力运动的相反方向倒流,只会沿着气息流动的运动方向传递,它首先进入咽腔,继而分别进入口腔和鼻腔。胸廓的振动只是共振波的一种能量传递而已,而不是共鸣音响效应的作用。因此,“胸腔共鸣”理论和对这种理论的实际应用违背了发声器官生理解剖学结构原理,或者是对它的一种误解,也是对物理学“共振”概念的误解和一种唯心的认识和应用,同时,也是对物理声学“共鸣”概念本质内涵的误解和错误应用。所以美声唱法胸腔共鸣的划分理论和实际应用缺乏科学性依据,它将对声乐学习者产生一种误导。导致其患下压喉,产生严重的喉音,阻碍其音域发展,堵塞气息,声音憋闷在喉咙里无法传递出来等一系列毛病,各种问题接踵并存,危害深远广大。
  2、“美声唱法”之“打开喉咙歌唱”提法给人的错觉效应危害深远。
  “打开喉咙歌唱”这一声乐概念无论说成是一种观点或方法,还是一种主张,该种提法都过于草率、武断,缺乏深刻思考而盲目下结论,是一种极不负责任的行为举动,因此极不科学。这种概念纯属一种模糊概念,结果导致大量歌唱者、学生,尤其是初学者,甚至包括部分声乐教师在内都在一味地盲目撑大喉咙进行发声与歌唱,还误以为是一种丰富的胸腔共鸣和喉腔共鸣,甚至误认为是类似什么男中音和女中音音色,胜似荒唐,这就是上述错误概念、错误引导下引发的一种极端错觉效应。其事实上是一种低哑、沉重、闷燥、晦暗、声嘶力竭、撕裂般的喉音,给人以闷得慌的沉重感,这样下去永远无法唱高音,时间一长必然引发嗓音疾患,严重阻碍其声乐的向前发展,危害甚远。其科学的提法应该是“放松喉咙歌唱!”从生理学和人声嗓音发声器官解剖学的科学角度分析,喉咙是不能任意人为强行打开和撑大的。据猜想,这里所指的喉咙事实上指的是歌唱的喉器组成部分,具体指的应该是喉室部分,声带其实隐藏在喉室的中间,喉室的外壳是由软组织环形骨组成,它的空间极其有限,只能利用舔拉舌头的方法把其上端口盖——会厌拉开,以稍微显露或松开其有限的室内空间,绝对不能强行撑打开。当然方法颇多,在此不再赘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