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家庭系统的“价值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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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家庭系统的“价值伦理”

论文摘要:家庭是以婚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构成的总和。家庭的价值伦理说明,在家庭系统中,行为的原因是价值,目标是善。家庭的和谐与成长是善的终极方向。家庭对价值杠杆有灵敏的反应,要用好价值杠杆,必须建立良心支点。在应用价值伦理过程中,调适的方针是:启发良心,注入善知;明确大利,推动善行。 
  论文关键词:价值伦理 家庭伦理 价值解析 价值的作用与条件 
  众所周知,因原生家庭的原因导致核心家庭冲突的案例比比皆是。 
  有这样一种迹象:华人家庭中,小辈婚后,父母特别关注,并要去维护自己的儿女。这些“维护”的解释是“为了他(她)好”,为了小辈的幸福,动机应该是善良的,没有恶意。 
  还有,在华人家庭中,婚后的小辈要尽孝心,这也是常有的事。当为尽孝而夫妻意见不一致时,一般都是以所谓“血浓于水”的理念,先满足父母,后考虑夫妻,宁愿得罪配偶,也要尽上“孝道”。这种“孝举”也是为长辈的幸福,动机也是善良的,没有恶意。 
  再有,在华人家庭中,父母特别关注孩子,甚至形成了所谓“中国妈妈”现象。一切为了孩子成长,置婚姻以及别的都不顾,这些父母是为了孩子将来的幸福,动机更应该是善良的,没有恶意。 
  然而,家庭中的“善举”不一定都有“善果”,甚至适得其反。为什么为了“价值”的行为会导致无价值呢?为什么在家庭系统中,百般的努力常常是事与愿违的呢? 
   
  一、价值伦理的理解 
   
  (一)价值 
  “价值伦理”的核心,就是人的伦理需求。伦理需求具体表现为对“利”获得的需求,它以“满足”为目标,其中包括动机、过程与结果。 
  利己是一种价值需求,利他也是一种价值需求。在一般道德批判中,会把利己与利他对立起来,这是不恰当的。 
  “己”的满足是“满足”,“他”的满足也是“满足”,如果把“己”与“他”放在人类共性上来讨论,都是每一个“己”的“自我满足”。因此,可以定义“伦理价值”的内涵是“自我满足”。 
  利己的“利”是“利己”,利他的“利”也是“利己”。一个是在“利己”中得到“自我满足”,另一个是在“利他”中得到“自我满足”,如果失去“自我满足”这个核心,“利己”与“利他”都不存在。 
  无论是生理性的“自我满足”,还是精神性的“自我满足”,“利他”是施于者给予受于者“自我满足”,是施于者成全了他人的“利己”,同时是施于者在另一个“自我满足”的层面上成全了自己的“利己”。 
  “价值伦理”的“自我满足”不是个人性的,它是考量与推动群体的“利”实现,以至指向一个终极性的“利”,即人类共通性的“利”的获得,这就是“善”。 
  一般伦理的价值解释是“善”。“价值伦理”是要表明,真正价值的善一定与“利”有关,抽去了“利”的具体性,谈善是空洞的。 
  (二)价值观 
  人类行为的基本动因就是“自我满足”,这是讨论伦理价值的前提。 
  人的许多行为的差异,是来自对“自我满足”的不同的认知、经验,以及不同的稳定了的对“自我满足”的解释。 
  人对“自我满足”的不同的认知、经验,以及不同的稳定了的对“自我满足”的解释,就形成了对“利”的观念,其中包括了“什么是利”、“怎样获利”等等,这就是所谓“价值观”。 
  人的行为反映了人的价值观;价值观的差异造成人的行为的差异。 
   
  二、 家庭的伦理认知 
   
  《大学》把齐家作为治国的基础,这个观点是目前我们公认的。 
  然而,《大学》进一步提出了“齐家”的要点在于“修身”,而“修身”的原因是“正心”,“正心”的根据在“诚意”,“诚意”的可能在“致知”,“致知”必须先“格物”。格物而致知,成了“齐家”的前提,这其间,身体力行、笃诚意志、端正心地,必须有全备的知识,而知识来源于对万物的考究。 
  《大学》开宗明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因此,“齐家”这个环节,是为了终极的善,不是个别的修身之道;是为了显明人原来具有的清明的德性,并且人人都革旧从新,在群体中显出德行,以达至善。 
  《大学》说:“知止而后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知止”便可有“能得”的结果。“善”一定要有“知止”的宏大的知识来支持,才能安定思考,周全方略,得“善”果。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本、始”与“终、末”是因果,“先”与“后”是秩序,观万象而知先后,格万物而明本末、终始,知终极而能得善果,这是大学之道的精髓,是“齐”家的关键所在。 
  斯宾诺莎在《伦理学》中谈到,人有认识事物的能力,他认为,“自然界中所有存在的事物都处在紧密的相互联结和普遍联系中,它们都服从或遵循普遍固定不移的秩序与规律,整个宇宙就是由这些相互联结在一起的并遵循着普遍不移规律的部分所构成的有秩序的总体”。 
  宇宙,是一个统一体,各种星系彼此独立又相互作用,形成了一个完美和谐的系统。 
  地球的生态,既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又是太阳系的一部分,而太阳系又是银河系的一部分。 
  地球上存在着生物,然而这些使生物赖以生存的条件却来自比地球更大的宇宙。 
  地球离开了太阳系统就无法运作,地球上的一切生物也就在悄然中殆尽了,地球与太阳要保持稳定的距离,并且这个距离不能过近,过近而太热水就完全蒸发;也不能太远,太远而过冷了水就成了冰;地球质量刚好能将大气层保留,让我们安逸在一个防宇宙辐射的“玻璃”罩里,既享受阳光,又防紫外线等;月球的引力,让地球产生潮汐,让水流动;等等。 
  美善的事物,是彼此作用,又彼此扶持,这是一种和谐的关系;同时这种和谐不是静止的循环,而是一种发展着、变化着的动态平衡。 
  家庭,是以婚姻为核心的人际关系构成的总和。在家庭系统中,规律(因果的必然律)与秩序(先后的位序)是非常重要的,它们犹如天体运行的轨道一样,只有尊重因果律,明了先后秩序并忠实执行,家庭的“利”(善)才可能实现。 
  家庭关系建立的原因是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建立的原因是“自我满足”,这种“自我满足”的利他性与利己性高度共存的关系,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发现与体会;同样,人类也只有通过婚姻,才能彻底表征伦理的完全的“善”。 
  一对男女从“自我满足”出发的“婚姻伦理旅行”,由于必须遵行“利己”、“利他”高度共存的定律,就揭示了关于誓约、爱、忠诚、信任、责任等等的伦理概念,成为家庭系统丰富的伦理内涵。 
  斯宾诺莎认为,“自由与理性,幸福与知识,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只有对于永恒的至善的欲望,才可以使人永远享受连续的、无上的快乐。”“求善的过程,也就是求知的过程,心灵薄弱或被动,是由不正确的或混淆的观念决定的,而心灵的力量或主动,则是由正确的观念所决定的。”要得到家庭的自由与幸福,就必须启动理性去“知”,从而得到正确的观念。 
  三、价值的解析 
   
  (一)价值是“矢量” 
  “善”是伦理价值的所在,“善”的因果是一个方向性问题,“善”先后是一个程度性问题。因此,价值是一个“矢量”,因为它“方向”与“程度”同时存在。 
  1. 价值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