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应该怎么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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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普通高等教育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报到证应该怎么填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报到证应该怎么填

就业报到证怎么填

只要填写个地址就可以了。

按道理是填协议公司所在的人才市场的地址,然后拿派遣证去报到,档案就由人才市场接收了。也可以填户籍所在地的人才市场地址,但是会不会收就不知道了,别到时候派遣证的单位与实际接收单位不符,到时候就麻烦了。

报到证

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有中专招生的行业或省份,也是属于计划内招生,一般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签发本地区的“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习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这类“报到证”由对应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人事部门或各省市自治区人事部门印制和签发。

报道证过期怎么办

国家有明确规定,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报到证不得改派。所以要抓紧。找到工作后,就业指导中心直接改派即可。打算到私营企业或外企工作的毕业生,可直接把报到证、档案交给当地人才市场管理,尽早交到人才市场可以早计算工龄和办理社保、医保等相关手续。但不管怎样选择,毕业生一定要在报到证过期之前做出决定,以免过期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不需要在报到证上规定的时间期限内报到。待落实就业单位后,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和报到证、毕业证书原件,经就业单位、主管部门或委托进行人事代理的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审核后,到相应的政府人事部门办理就业手续即可(省属的到省级政府人事部门,市属的到市级政府人事部门,县(市)区属的到县(市)区级政府人事部门)。报到后报到证归入档案统一管理。

报到证有效期

1、“报到证”报到有效期时间:它的有效期一般是两年,即从毕业开始两年内有效,超过两年视为自动放弃并作废。但是个别地方,三年也可以报到。具体按照当地政策来定。

2、“报到证”改派有效期时间:报到证一般是从毕业开始算起,一年内可以改派,当然一些地方两年内也可以改派。具体依照当地政策。

3、“报到证”上所标注报到时间为什么是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因为是为了督促学生尽快办理,所以近几年才改为时间短,但是个别城市,是严格按照报到证时间来报到的,切莫耽误了时间。最好提前回原籍,或者要去报到的城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联系好。以免造成代理无法操作。

报到证的作用

(1)报到证是教育主管部门正式派遣毕业生的凭证;

(2)报到证是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凭证,凭报到证报到以后,方可开始计算工龄;

(3)报到证是用人单位接收毕业生的`重要文字证明;

(4)报到证是任何一个合法的人才中心、档案管理机构接收毕业生档案的证明;

(5)报到证是用人单位给毕业生落户、接管档案的重要凭证和依据;

(6)报到证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

(7)报到证是毕业生的干部身份证明。如果没有报到证,毕业生将会失去干部身份,成为社会劳动人员(工人编制);而且人才中心无法接收毕业生的档案。按照我国目前的人事管理规定,由人事局管理干部(档案一般放在人才中心),由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工人(档案一般放在职介所)。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分别

应届毕业生的报到证和户口是一起转移的,如果你和用人单位签了三方协议,那么你的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就会派遣到你所签的单位中去。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其实是两个证件,报到证是用来报到的,落你的档案用的,户口迁移证是用来落户口的。两者缺一不可呢。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的问题:

1、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该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的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3、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5、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6、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7、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